大埔火災|兩分判商指後樓梯開「生口」知情但無考究 發泡膠封窗「跟宏業樣辦做」

大埔火災|兩分判商指後樓梯開「生口」知情但無考究 發泡膠封窗「跟宏業樣辦做」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在網站上載新一批文件,其中包括在大維修中負責宏道閣外牆修葺的分判商「明旺維修工程」對使用發泡膠板封窗,指是總承建商宏業指示負責人張明海「跟公司樣板(辦)做」;另負責後樓梯工程的「志富建築」則承認對開「生口」知情,但無刻意考究,認可人士指,窗戶改用木板遮蓋不會對抗火能力有不良影響,故當時不覺得是違法。

分判商「明旺維修工程」對使用發泡膠板封窗,指是總承建商宏業指示負責人「跟公司樣板做」。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獨立委員會周三(14日)上載新一批文件,其中外牆修葺的外判商「明旺維修工程」,被問到誰指示使用發泡膠板封窗時指,是總承建商宏業在去年1月16日、即施工首日,指示負責人張明海「跟公司樣板(辦)做」,安裝發泡膠板工序涉及使用膠紙黏窗、夾縫留通風,而發泡膠板並非由「明旺」負責採購。

但對發泡膠板封窗是否行內常用做法、如何協助工程、發泡膠是否阻燃等,「明旺」都表示「唔知情」。

宏福苑的窗戶被不阻燃的發泡膠封窗。跨部門調查專組最終報告截圖

至於宏福苑後樓梯部分窗戶被改裝成讓維修工人出入棚架的「生口」,「明旺」確認有參與宏道閣的拆窗工作,指是跟公司指示的樣辦做,又稱改裝「生口」是慣常做法,指拆卸窗戶無需任何申請。被問到是否知悉拆窗會削弱防火分隔功能、曾否收到不可拆窗等指引或圖則,「明旺」稱「唔知詳情」。

「明旺」又指,是透過與「承造工程有限公司」磋商獲分判工程,僅達成口頭承諾,沒有與「宏業」簽訂任何合約,施工時間由2025年1月16日起至4月完工,強調僅參與了宏道閣5樓、10樓、15樓、21樓、27樓的後樓梯拆窗工程。

宏福苑後樓梯有開「生口」,作為維修工人出入棚架的通道。跨部門調查專組最終報告截圖

負責後樓梯工程「入則」的「志富建築」則在回覆信件中承認,對後樓梯改作「生口」知情,但沒刻意考究,又指後樓梯更換窗戶工程,是「滿昌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由「滿昌」直接與總承辦商接洽,「志富建築」負責在呈報小型工程及簽署監督計劃書時得知開設「生口」,指屬一般慣常做法,問題應由總承建商處理,但承認無視察現場實際情況。 

「志富建築」的認可人士黎家榮書面回應指,原有的舊窗屬可開啟、非耐火結構,本身並不具備阻煙及防火功能,改用木板作臨時覆蓋,不會對窗戶的抗火能力產生不良影響,故當時未察覺有違法嫌疑;另一名認可人士戚務堅就說,原本的窗口可以開啟,與「生口」一樣,都可以讓火和煙霧進入後樓梯,在防火上無分別。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