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這把尺子,這次為何不量了?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麥俊豪
10月29日,香港特區政府公佈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一些西方媒體又一次準時上崗,舉著放大鏡開始批評香港政府的應對,稱「道歉來得太遲」「問責太輕」「輕輕帶過」等等。這些西方媒體,以往凡事都拿英美當「尺規」。制度好不好,先看英美怎麼幹;政府行不行,先比英美怎麼做,永遠把英美當成標準答案,開口「國際標準」,閉口「外國經驗」,仿佛英美的月亮都要圓一些。然而此時,他們卻悄悄地收起了這把「尺子」,只一味批評指責特區政府。這次為何不比較了?不是不想比,是事實就擺在眼前,英美這把「尺子」量不下去了。
調查效率遠超英美
先看最直觀的——快慢。
宏福苑去年11月26日起火,12月12日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19日展開工作,到今年10月29日報告公佈、問責落地,前後不到一年。
英美的速度呢?英國格倫費爾塔樓火災,2017年發生,72人遇難。今年9月,警方才把卷宗交到檢察部門,檢方明年才決定起不起訴。9年,連「要不要告」都沒定。還有更慢的。1989年的希爾斯堡慘案,97名球迷踩踏致死,真相被壓了整整27年,2016年才等來「非法殺害」四個字,才確定球迷不應承擔責任。
日曆不會說謊,一個不到1年,一個9年沒下文,一個27年才昭雪,調查效率高下立判。
徹查之深遠超英美
也許有人擔心:查得快,會不會是走過場?
恰恰相反。獨立委員會共舉行30場聽證會,傳召了80名事實及專家證人,處理逾100萬份檔案,從起火原因、棚網材質,到維修制度、部門權責,一條一條刨根問底。
警方和廉署這條線同樣沒松,先後拘捕35人,起訴7人2公司共25項控罪,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一項比一項重;屋宇署再提259項檢控,勞工處另提25項,這是把整件事翻了個底朝天。報告結論也很直白:主因是承建商和顧問違法違規,政府監督部門也有失職。不護短、不甩鍋,自己的責任自己認。
再看英美,格倫費爾火災查了9年,問題其實很明顯,是那塊一點就著的外牆板,也是那一次次被當成耳邊風的警告,可責任就是落不下來。美國2003年Station夜總會大火,100人喪生,查來查去只抓了巡演經理和兩個老闆,消防檢查為什麼一路綠燈、監管為什麼失職,沒人回答。
問責力度遠超英美
報告公佈前,有人陰陽怪氣:「是不是又刑不上局長?」
這一次,香港「三層追責」一起上:刑事層面,涉案人員該坐牢坐牢;行政層面,公務員敘用委員會已介入,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四個部門,近50人列為調查對象,三個月內查清;政治層面,何永賢局長雖然個人沒有犯錯,但轄下部門出了問題,照樣主動請辭擔責。
反觀英美:格倫費爾快10年,無一名內閣大臣被問責或辭職;希爾斯堡近30年,沒有一個人因97條人命被定罪;Station大火,監管者全身而退。至於1996年港英時期的嘉利大廈大火,41人死亡,報告點名批評屋宇署未能適當跟進商戶擅自更改消防梯用途的投訴,但沒有一名官員為此承擔個人問責,遇難者想追責,只能自己去打民事官司。
改革力度遠超英美
最後比一件最重要的事:悲劇會不會重演。
香港這次順著報告「刮骨療傷」,作業流程、監管制度、支援架構、投訴機制等,系統性地改;圍標要刑事化,要成立跨部門特遣隊,還要成立專門的樓宇維修支援局。一句話,從「出了事再補救」,轉向「平時就把防線築牢」。
英美呢?格倫費爾調查承認政府「未能履行最基本的職責」,住房大臣公開道歉,可9年過去,全國還有成千上萬棟樓裹著不安全的外牆材料,整改遙遙無期。截至今年9月,61項格倫費爾建議完成了30項,全部落實仍預計要到2029年底。改革拖得越久,公眾承受的不安就越久。
光道歉、不改革,就像醫生只說「對不起」,卻遲遲不肯下藥。香港這一次,是既認錯、又開刀,還把術後康復安排得明明白白。
比到這裏,答案已經很清楚。
那些言必「英美」的人,這次為何不再比較了?因為他們心裏也明白:論速度、論徹底、論問責、論改革,香港這次都沒的說。
香港當然不是十全十美,報告揭露的問題,政府宣佈全盤接受,認賬之後馬上改且敢動真格,這也是對168條生命最直接的交代。
英美的尺子並非標準,英美的月亮也沒那麼圓。香港的事,最終還得靠一個敢擔當、能幹事的政府,一樁一樁幹出來。
當然,對於逝者及其家庭而言,最重要的也並不是誰在比較中勝出,而是真相不被淹沒、責任不被沖淡、改革不再落空,這次香港特區政府的應對值得肯定。
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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