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 Minister》前車之鑑 不要只講政治問責 不理如何防止災難發生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調查結朿,政府今日(10月29日)正式公開報告內容,並公布相關處理。行政長官李家超和相關官員先就事件鞠躬道歉,宣布何永賢辭任房屋局局長,體現政治問責精神。政府並宣布一系列改革措施,防止非法圍標再次發生。
就問責方面,特區政府從政治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3個層次處理。在問責上,獨立調查報告指在整體火災與傷亡責任上,宏福苑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的高層是罪魁禍首,須負上最主要的直接責任。但若單看公權力監督層面,在所有被點名的政府部門當中,房屋局轄下的獨立審查組(ICU)由於監管不力,被判定要負上最大的監管責任。特首指事件涉及房屋局,雖然不涉及局長何永賢本人,但何永賢承擔政治責任,昨日與何永賢會面,她提出請辭,今日起停止職務,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房屋局長。
在行政責任方面,特首宣布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調查房屋局ICU、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這4個都是獨立調查報告點名的部門),3個月內完成,研判特定人員有否失職。據了解,政府很可能對嚴重失職公務員採取紀律處分,亦已預計有部份人或許會用司法覆核等手段抗爭,所以要很小心處理。至於法律責任,政府正全力向總承建商「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刑事追責,獨立調查報告內有關他們的敏感部份暫時不能公開,怕會影響審訊。
除了問責外,政府推出大量改革措施,包括立法禁維修工程圍標,將之定為嚴重罪行,最高囚10年、罰款1000萬元,並設「聯合特遣隊」打擊。政府亦將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支援樓宇維修。房屋局將會在11月內成立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取代獨立審查組(ICU),並改革屋宇署結構等。政府設中央數據系統,改革投訴機制,引入AI技術,識別市民投訴,包括涉及同一場工程的投訴,會歸納起來,提早預警。
總括而言,在這場重大災難發生後,特區政府的確從善後、調查、追責、改革,做到面面俱到。
在記者會上,有不少問題圍繞「一個局長下台夠不夠」。但也應該反問,要幾多人下台才夠呢?
回歸至今近30年,香港跟隨西方潮流,時興講政治問責。「政治責任」在政府官員問責的語境中,指的是一種基於政治信任與委託關係而產生的、超越單純法律合規的責任形態。它關注的不僅是官員「是否守法」,更是其行使權力的過程與結果「是否對得起人民的託付」。
從民主政治的邏輯出發,政治責任源於人民的信任與授權。經由選舉或政治任命產生的官員,承擔著「自願為人民謀福祉」的職責,並通過正當行使權力,來促進人民的權益。如果行為違背了這一初衷,即便沒有觸犯法律,也必須承擔「喪失權力」等後果。
政治任命官員違背了「為人民謀福祉的初衷」,有幾種主要情境:1. 決策失誤產生重大後果。2. 主要政策失去民意支持。3. 施政懈怠或領導無方,因而承擔政治責任。
宏福宛的大火,其問題主要不是政策,而是有人違法圍標欺詐出現嚴重施工問題,再加上部門執行疏失未能制止災難發生。房屋局局長及其他局長高官亦未有明顯懈怠,但災難最後發生了,房屋局局長只是抽象地承擔起政治責任,和她的具體工作關係極少。
政治正確式的評論,是越多人政治問責越好,越高級的人頭落地越佳,但事實可能剛好相反。西方民主制流行一有事就找一個政治任命官員問責,但政府施政卻越做越差。因為實際做事的常任官員,特別是前線公務員,因為外界一有事就「有大食大」,會找政治任命高官問責,前線人員就會更加懈怠,因為事不關己,「刑不下庶人」嘛。
早在46年前,英國BBC在1980年已拍了一部政治諷刺情景喜劇《是的,大臣》(Yes Minister),它用一種極為精巧和幽默的方式,解剖了英國政府運作的核心矛盾,講述一位雄心勃勃但有些天真的民選大臣,如何在試圖推行改革時,被老謀深算、力求維持現狀的資深公務員,不動聲色地架空,這個故事後來還寫成了書,成為公共行政的教材。

英國出現這種狀況,因為她的制度比香港政治化得多,大臣們動不動就問責下台,快到你想記住英國外相、財相這些高官的名字都記不起。但最後這種問責也沒有多大意思,因為隔一兩年又組新內閣,下了台的政客又再回來做另一個位,循環往復,施政衰敗如故。香港公務員體系受政治荼毒未深,整體還算高效,未有很多整天陽奉陰違講「Yes Minister」、但講完又不做事的官員。所以不要以為追責得越狠,政府就會做得越好,天天追責,只會追出一個英國那樣避事的政府。
最後要講句公道說話,這一屆特區政府的執行力,已經大大提升,在很多方面做出政績,完全不是那種你不監督它就懶政的團隊。經宏福苑一事長一智,香港要落實好整套新制度,杜絕圍標,才可防止災難再次發生。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