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報告|宏業鴻毅管理人員屬災難罪魁禍首 應接受最嚴厲批評
政府公開大埔宏福苑火災的獨立委員會報告內容,委員會在調查結果中直接點名,工程總承建商「宏業」連同其負責管理人員侯華建及何建業、工程顧問「鴻毅」連同其負責管理人員黃俠然,以及註册檢驗人員吳躍,均屬這場火災的罪魁禍首,須為火災的發生及嚴重傷亡承擔責任,並應接受委員會最嚴厲的批評。

報告進一步說明,宏業與鴻毅對所涉火災風險其實充分知悉,但在施工期間,居民就安全隱患提出的投訴從未獲正視,兩人連同公司對這些一再提出的訴求一概無視。委員會認為,這種表現已超出純粹疏漏或疏忽的範疇;他們在工程中採用不合規格的建築物料,工序亦不安全,火災當日消防裝置失效的責任正正在他們身上。委員會又指,相關行徑反映他們唯利是圖,對宏福苑全體居民的生命安全完全置諸不理。

除上述主要責任方外,委員會亦指出,尚有其他私營機構須為這場災難負上不同程度的責任。「盈利豐棚業有限公司」被指知悉並參與將非阻燃棚網更換成阻燃棚網的過程,目的在於規管部門實地巡查時蒙混過關,而使用非阻燃棚網本身已為居民帶來危險。至於「中華發展」,則是宏業聘用、充當掛名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該公司多次向消防處提交關閉通知書,以求在文件上符合規定。

委員會同時點名時任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指其容許並非註册消防裝置承辦商職員的人員,關閉全部8幢樓宇火警警報系統的電源,結果火災當日並無火警警報提醒居民,最終釀成慘劇。報告又提到,「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為置邦委聘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其在處理屬嚴重問題的消防安全隱患事宜上表現消極被動,同樣應被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