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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低調能否避開爭議?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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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低調能否避開爭議?

2017年10月12日 19:19 最後更新:20:32

特首林鄭月娥的《施政報告》,比較著重民生和社會政策,從提出300元的交通津貼到增加3%的公務員,都是一些小灑金錢的措施。

她在政治上比較低調,雖然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對衝擊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行為說不,但卻避談「港獨」兩字。另外,她又提到政府有憲制責任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但此議題容易引起社會爭議,本屆政府需謹慎行事。

她在《施政報告》中沒有講及重啟政改的時間表,認為不能夠罔顧現實,貿然重啟政改。她其後面對傳媒時,被記者追問第23條立法和政改的問題時說:「有朝一日立法會議員能以基本尊重迎接她進人議事廳,就是重啟政改及23條立法的時候。」

林鄭月娥提出一個很難達到要求,顯見她迴避這些政治敏感事情的態度。就「港獨」而言,她似乎不會自動去批評攻擊,以免被人說她刺激獨港情緒。早前多家大學校內大掛港獨橫額的風波,林鄭月娥在事隔一、兩星期之後才表態。

就政改的問題,林鄭月娥在上屆政府是政改三人組的負責人,深明反對派要求「真普選」,而中央卻以人大831框架來回應的情況下,雙方「大纜扯唔埋」,結果因為推政改而搞出一場佔中。若今屆政府又提政改的話,究竟是反對派會放鬆所謂真普選的要求,還是中央會放寬831的框架呢?看來雙方皆沒有鬆動的可能性,所以也看不到有重啟政改的條件,現實上林鄭就只能夠施展拖字訣了。

至於23條立法問題,按《基本法》第23條,香港要自行立法防止叛國和分裂國家等行為,這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回歸已經20年,香港還未立法,其實已有點說不過去。不過,現實上有不少港人擔心23條立法會收窄自由,政府在2003年就23條立法跌了一跤之後,特區政府視23條立法為畏途。不過,即使今屆政府想拖,現實環境卻未必能讓政府拖得下去。

林鄭月娥政府擺出了一副和反對派大和解的態度,但激進的港獨行為卻未有止息,特別早前在大學校園爆出港獨風潮,聞說中央相當在意,覺得任由情況惡化下去,香港年青一代將會全面支持港獨,必須加以制止。

全球的政治反對運動,都有民粹化和激進化傾向,並非香港獨有。而民粹化和激進化就在部分地區演化成為爭取獨立的運動,一發不可收拾。香港正值政制逐步開放,反對運動更易激化。

香港政府過去回應激進反對運動時,有兩種不同風格:懷柔與高壓。在「煲呔曾」當特首的年代,是採取懷柔態度,要與泛民保持良好關係,甚至與激進派友善一下,對激進行為極之容忍,採取「我睇你唔到」的態度,期望香港一團和氣。不知道是否因為泛民不爭氣,還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激進派卻在「懷柔時代」的選舉中大放異彩,搶奪了泛民不少議席。政府的懷柔政策,並沒有制止到政治激進化,還眼巴巴看著港獨思潮開始萌發壯大。

去到梁振英當特首年代,政府採取高壓手段,與激進思潮對著幹,他的高壓行為,就被指為激發港獨的根源。時光流轉,現屆特首林鄭月娥,又想回到「煲呔曾」所採取的懷柔政策。但是,港獨思潮似乎已經一發不可收拾。

政治是一個互動的遊戲,反對派和中央出現一個你激我就硬的惡性互動狀況。林鄭月娥的懷柔政策試行得一年半載之後,如果港獨思潮不減反增的話,恐怕中央已沒有耐性,將會採取越來越強硬的態度,去應對香港的港獨運動。而林鄭月娥在處理政治問題方面,也不會有很大的空間,低調能否避過政治爭議, 再試一試就知了。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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