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3年半的原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好友曾景文串謀詐騙租金津貼案,他們被定罪後,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今日栽定兩人上訴得值,成功脫罪,下令控方須向麥、曾二人支付由原審至終院的所有訟費,押後頒下判詞解釋裁決原因。
金牙大狀話,上訴成功主要是法庭接納辯方的上訴理據,可以從中找出上訴成功原因。
麥齊光與曾景文上訴的主要理據如下:
-兩人於85年分別購買北角城市花園第9座21E及22E兩個相似單位,其後決定互相租住對方單位,屬於「對租」,此行為在當年是容許的,而且兩人在排隊買樓時相偶,只是巧合而已。
﹣控方沒有實質證據證明二人在同一幢大廈購入兩個單位時,各自出資支付自己租住的單位的買款。
﹣控方必須證明二人擁有自己所租用的單位的實質權益,法庭才可裁定二人串謀詐騙租津罪成。
﹣原審法官沒有全面審視可用證據,錯誤推斷二人或其妻曾出資購買自己租住的單位,並將二人定罪,是「致命性錯誤」
﹣既然「對租」合法,二人為何要多此一舉透過繁複及違法的「代持有實質是對方單位」的手段,去達到同一個目的?而且「對持」單位不會令二人獲得額外金錢利益。
終院法言官審訊時也傾向同意辯方觀點。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對租單位本身不違反法例,而兩人互換單位的信託安排,是在停止收取租金後才作出,不是對租時作出。常任法官鄧國楨則指,對租單位的做法,只是較為難看,而不是法律上不允許。
由此可見,終院應該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二人租住自己物業的指控,才判上訴得值。麥齊光兩人捱了3年多,今日算飲得杯落啦。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選委會選舉的邏輯有點複雜,外界不易理解,但從結果可以看到端倪。
今屆選舉委員會界別共有1466名登記選民,當中1458人投票,投票率為99.45%。其中轉跑道的現屆旅遊界議員姚柏良以1,397票成為「票王」,而陳凱欣則以1,386票成為「票后」。觀乎50名候選人的票數差距,不難發現最後3名入局者,跟最高3名票數的出局者,其實票數相差不遠。
吳英鵬以1002票當選。
最低票數的3名當選人包括吳英鵬 (1002票)、范凱傑(1034票)、洪錦鉉 (1042票),而最高票數的4名落選人則包括馮英倫(988票)、4 伍婉婷(970票)及2名同票數的劉振江(954票)及鄧咏駿 (954票),最後一席入局者吳英鵬 ,僅比落選的馮英倫多14票,跟劉振江及鄧咏駿也只差48票。他們只是以些微票數飲恨。
馮英倫得票988票,僅以14票飲恨。
事實上,選委會界別的「選民」大部分來自大政團或大社團,佔近千人,所以若有大政黨或社團背景的候選人,好大機會當選;反之,若社團或政黨背景不強、處境較邊緣的「散兵」候選人,就要埋牙肉搏,好視乎候選人本身的形象同選舉工程是否突出,若形象好「行」、氣場較勁,當選機會較高,例如以1066票尾4位當選的陳宗彝,在選舉論壇中表現較突出,聲浪及氣場夠勁,就可以當選。反之,若形象太溫文低調,選舉工程又平平無奇,落選機會當然高。
10名落選者中,2人來自工聯會,包括副理事長曾志文 (793票)及副會長馬光如 (934票),過去都較低調,而工聯會又在反對輸入勞工等議題上得罪部分商界選民;另外形象較弱的包括全國青聯委員柯家洋 (813票)、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 (887票)、香港正思研究院院長陳少波 (937票)、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主席郭志華 (947票)、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劉振江 (954票)、觀塘區議員鄧咏駿 (954票)、西九管理局董事局成員伍婉婷 (970票)及前政助馮英倫(988票)。
高人話,選委會界別因要選多達40席,其實大部分選民都無法記得候選人的名字,故選委的投票取態就要剔走10名候選人,所以一般能力不太特出、低調、面目模糊的就會被剔走。
50名候選人得票
當選者 得票 政團
姚柏良 1397
陳凱欣 1386
李浩然 1360
李鎮強 1354 自由黨
陳恒鑌 1348 民建聯
魏明德 1345
陳仲尼 1343 民建聯
吳傑莊 1331
黃錦輝 1329
葛珮帆 1321 民建聯
梁美芬 1316 經民聯
林振昇 1311 勞聯
陳曼琪 1311
文頴怡 1308
劉智鵬 1275 教聯會
陳紹雄 1273
陳永光 1269 民建聯
簡慧敏 1268
何俊賢 1267 民建聯
何君堯 1241
管浩鳴 1233
樓家強 1231
何敬康 1210 新民黨
黃錦良 1201 教聯會
莊家彬 1194
李家駒 1193
林筱魯 1189
黃國 1187 工聯會
伍煥杰 1164
林琳 1160 民建聯
范駿華 1155
朱立威 1144 民建聯
梁子穎 1089 工聯會
蘇紹聰 1076
鄧銘心 1073 經民聯
陳祖光 1067
陳宗彝 1066
洪錦鉉 1042 民建聯
范凱傑 1034
吳英鵬 1002
落選者 得票 政團
馮英倫 988
伍婉婷 970
劉振江 954
鄧咏駿 954
郭志華 947
陳少波 937
馬光如 934 工聯會
招國偉 887 公屋聯會
柯家洋 813
曾志文 793 工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