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週五取消四名反對派議員的議員資格,泛民馬上起哄,政局亂成一團,大家都在議論政府或建制派應否讓步,例如不追究被DQ議員的訟費、不一併進行議席補選、不再申請DQ議員等等。又或者泛民應否否決36億元教育撥款,以作報復。
這個情況讓我想起博弈論(Game Theory)中最有代表性的決策理論囚徒抉擇(Prisoner's Dilemma),意指個人最佳選擇,並非社會最佳選擇。
例子是甲乙囚徒被分開審問,如果兩人合作,拒不認罪,兩人只會判最短刑期的半年;其中一人作供出賣對方,對方會判10年刑期,自己會無罪開釋;兩人互相出賣的話,各判5年。但由於兩人無法溝通,大家都會想,一,若對方沉默、我背叛會讓我獲釋,所以會選擇出賣;二,若對方出賣我,我豈不是要判10年,所以也要指控對方才能得到較低的刑期。最終兩人都選擇出賣對方,兩人都判了5年,是個人最佳選擇,但並非這個兩人社會的最佳結局。
香港的政治狀況比較複雜,有四個玩家:中央、特首、建制派和反對派。每一方的內部也有不同的派別,不一定有統一意志,就構成一個四方多派的混亂局面。
如果把囚徒抉擇應用到香港現時的狀況,最理想的抉擇是大家一起讓步,讓政治降溫,互相和氣合作,將出現一個多贏的局面。故此亦有一些政府消息人士喊話,叫建制派見好即收,不要去得太盡,以免破壞了特首林鄭努力爭取、得來不易的和諧局面。但問題就來了,在大家各自盤算之後,到底會否作出理性決定,鳴金收兵,還是對抗到底呢?
先講反對派。反對派可拆分出兩大支派:泛民和本土派;而泛民又分為激進泛民和傳統泛民。如今被DQ的四個議員全屬激進泛民和本土派。如果反對派有一個統一意志,可與建制派及中央講數,例如:「今次你放我一馬,不要去得太盡,不追究訟費、不再申請DQ議員、不修改議事規則。我可以承諾以後不拉布、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會容許政府正常的撥款通過。」假如這個談判可以做得成,的確有可能可以達致一個理性的結局。不過,現實上,誰可以代表群龍無首的反對派呢?而出現這種和諧局面,也未必對趁亂上位的本土派有利,所以他們會叫政府放生他們,但卻不會承諾將來不鬧事。
再講政府。特首林鄭月娥當然不希望破壞與泛民初步達成的良好關係,所以是最想達成和解的一方。
第三講建制派。建制派會有多順從林鄭的說話呢?以補選為例,如果政府決定按反對派意見,把每個直選席位拆分補選,每次選一席,所有的補選議席將變成反對派的囊中物;反之,進行合併補選的話,在九龍西和新界東和有兩個席位出缺,建制派有機會各取一席。政府在補選上讓步,無疑是剝奪了建制派奪取兩席的機會,他們會否收貨呢?除非中央逼建制派讓步,否則,看不到他們會犧牲自己的利益去和解。
第四講到阿爺。回到之前提到的老問題,中央今天支持與反對派和解,是否代表反對派日後不會再拉布、不會狙擊政府,甚至在「廿三條」立法上讓步呢?
看完這四方的盤算,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使大家鳴金收兵,是一個對社會整體的理性行為,但在各自盤算後,各方都難作鳴金收兵的決定,最後淪為一個講實力、繼續鬥的遊戲。結論是如今和解的局面非常脆弱,不易維持。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