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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三級火 消防證肇事工廈有人居住

社會事

長沙灣三級火 消防證肇事工廈有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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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三級火 消防證肇事工廈有人居住

2016年07月08日 14:25 最後更新:15:14

長沙灣元州街昌發工廠大廈發生的三級火,焚燒近9小時後大致被救熄。消防員在大廈巡查後發現疑似劏房單位及迷你倉,懷疑有違規使用或有人居住,會將個案轉介政府其他部門,包括屋宇署跟進。屋宇署表示,會翻查資料,了解有否違規。

消防處署理副消防總長(九龍)曾偉明

消防處署理副消防總長(九龍)曾偉明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消防安全)曾永鴻則指出,消防處早前派員巡查肇事大廈,發現有6個迷你倉,消防之前已巡查兩個,發現似乎不太符合逃生安全的規定。而昨晚發生大火後,消防員再到場巡查,初步發現有2至3間房有人居住,懷疑有違規使用或有人居住的情況。他表示,已將相關個案轉介政府其他部門,包括屋宇署跟進。

長沙灣元州街昌發工廠大廈三級火。

長沙灣元州街昌發工廠大廈三級火。

署理副消防總長(九龍)曾偉明表示,火警被大致救熄後,消防正在起火單位進行冷卻工作。他指出,起火單位於8樓,是廠房,同層有迷你倉。

他指出,起火單位於8樓,是廠房,同層有迷你倉。

他指出,起火單位於8樓,是廠房,同層有迷你倉。

曾偉明指,現時的部分單位不算劏房,而是用木板間成不同間隔,但正因如此,也增加了救火難度,因消防要在濃煙下爆破。

有消息指,消防巡查起火工廈時,要求單位內的所有人出來,以確保無人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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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劏房業主違規未在期限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共罰3萬2千

2024年04月19日 18:05 最後更新:20:01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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