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日在索罟灣魚類養殖區一個魚排檢獲36隻活海龜,已經全數送往海洋公園接受觀察,並由獸醫作詳細檢查,海洋公園發言人指,是歷來接收過最大數量的一批海龜,已設立一個大型隔離池安置牠們。
海洋公園發言人指,這批海龜的甲殼長度為31至81厘米,獸醫初步評估其狀況穩定,園方已設立一個大型隔離池以安置牠們,並於未來數日為該批海龜作詳細檢查,進一步鑑定其健康狀況。
該批海龜包括35隻綠海龜及一隻玳瑁,漁護署昨日接獲警方通知,在索罟灣魚類養殖區一個魚排發現該批海龜。漁護署發言人指出,香港所有野生龜類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或出口、管有或控制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此外,所有海龜品種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任何人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2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