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劏房母要阿仔罰企致離奇墮樓 被判一年感化令

社會事

劏房母要阿仔罰企致離奇墮樓 被判一年感化令
社會事

社會事

劏房母要阿仔罰企致離奇墮樓 被判一年感化令

2017年03月06日 12:34 最後更新:12:40

7歲男童於去年3月13日因課業問題,被母親罰企於劏房家門外,未幾即由3樓墮下至帳篷再反彈跌在私家車車頂,母親驚聞後即報警求助,男童其後送往深切治療部留醫。男童母親早前已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今判刑時指相信被告在這次事件中已得到深刻的教訓,亦知道被告不希望有這種事情發生,故判以12個月感化令,期間需接受關於父母照顧子女技巧的訓練。

36歲的陳姓被告今於西九龍法院聽取判刑。辯方指被告的報告正面,其兒子除眼睛仍有少許問題外,基本上已完全康復,可融入於日常生活。裁判官接納感化官意見並判以被告接受感化令。

往下看更多文章

21名劏房業主違規未在期限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共罰3萬2千

2024年04月19日 18:05 最後更新:20:01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