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劏房唐樓一樓塌露台後,屋宇署視察後證實樓宇1樓、2樓及3樓露台位置有結構危險,需要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樓宇地下、1樓、2樓及3樓已臨時封閉,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預計周四明日完成,相信樓宇整體並無倒塌危險。
屋宇署上月亦曾接獲有關樓宇失修的舉報,並派員到現場視察,發現有失修情況,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故屋宇署向有關業主發出勸諭信,敦促其盡早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避免樓宇狀況進一步惡化。對於今次樓宇的一樓石屎露台倒塌,屋宇署會進一步調查原因。
社會事
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劏房唐樓一樓塌露台後,屋宇署視察後證實樓宇1樓、2樓及3樓露台位置有結構危險,需要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樓宇地下、1樓、2樓及3樓已臨時封閉,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預計周四明日完成,相信樓宇整體並無倒塌危險。
屋宇署上月亦曾接獲有關樓宇失修的舉報,並派員到現場視察,發現有失修情況,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故屋宇署向有關業主發出勸諭信,敦促其盡早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避免樓宇狀況進一步惡化。對於今次樓宇的一樓石屎露台倒塌,屋宇署會進一步調查原因。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