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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垃圾袋售賣點不擴展至餐廳 環保署稱為防假袋流入市場

社會事

指定垃圾袋售賣點不擴展至餐廳 環保署稱為防假袋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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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垃圾袋售賣點不擴展至餐廳 環保署稱為防假袋流入市場

2024年01月17日 14:41 最後更新:14:42

全港約有3000個零售點發售垃圾徵費的指定袋,但政府不會考慮擴展到餐廳等,以防假袋流入市場。

政府新聞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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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市民日後可於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及網上平台等大約3000個零售點,購買指定垃圾袋及標籤。

環保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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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胡勁欣在電台節目上表示,這些指定袋的零售點都是日常有售賣家庭用品的地方,不會考慮擴展到餐廳等,因為要防止假袋流入市場,如任何地方都可以售賣,一旦中途混入假袋,當局難以抽查及把關。

她又說,法例並無要求零售點一定要參加「一袋兩用」安排,即可以購買指定袋代替購物膠袋,會視乎個別零售點的商業運作。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胡勁欣。(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胡勁欣。(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垃圾收費實施後,市民棄置垃圾時須購買和使用指定袋,大型垃圾則要貼上指定標籤。政府新聞網圖片

垃圾收費實施後,市民棄置垃圾時須購買和使用指定袋,大型垃圾則要貼上指定標籤。政府新聞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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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超市預先包裝可即時食用食物視作外賣 可用膠杯及膠食物盒

2024年04月25日 21:55 最後更新:04月26日 00:19

環保署表示,一些以零售為主的業務場所,例如超級市場、百貨公司,會銷售已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有關貨品放置在貨架上,供顧客選購,並便利顧客帶離場所,有關業務模式視作外賣,因此可使用膠杯及膠食物盒,顧客在甚麼地方進食,並無關係。

綠色餐具

綠色餐具

商場或大型百貨公司內的美食廣場,食店一般會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和提供食物,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業務模式基本上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美食廣場內的食店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但如果顧客是購買食品作外賣,則不會被視為提供堂食服務,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美食廣場如提供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放置在貨架上,或是透過自動售賣機供顧客選購,同樣視作外賣,亦可使用膠食物盒包裝。

FB圖片

FB圖片

環保署指出,如果超市在店內的熟食部提供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的食物例如炒粉麵,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情況與美食廣場的經營模式相似,亦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並強調顧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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