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香港新西蘭國安立法全方位比較: 新西蘭叛國罪界定更寬泛 禁非法披露國家秘密同樣涵蓋任何人

博客文章

香港新西蘭國安立法全方位比較:  新西蘭叛國罪界定更寬泛 禁非法披露國家秘密同樣涵蓋任何人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香港新西蘭國安立法全方位比較: 新西蘭叛國罪界定更寬泛 禁非法披露國家秘密同樣涵蓋任何人

2024年03月15日 18:31 最後更新:18:44

23條立法工作快將完成,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既是主權國家或地區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即使是新西蘭這樣一個相對而言比較和平的國家,亦都有嚴格的維護國安法律。

這裡簡單介紹新西蘭國家安全的立法歷程和基本內容,並通過對比跟香港23條對應的法律條文,給大家一個全面的參照。

1. 新西蘭國家安全立法歷程和現狀

在20世紀上半葉,新西蘭的國家安全,包括國內情報和反顛覆工作,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短暫時間外,主要由新西蘭警察部隊(1919-1941年;1945-1949年)和新西蘭警察部隊特別處負責(1949-1956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1-1945年),國家安全工作短暫地由新西蘭安全情報局(New Zealand Security Intelligence Bureau)接手。

1956年11月28日,新西蘭第一個國家政府設立了新西蘭安全局(the New Zealand Security Service,(NZSS)),直到1960年,它的存在仍是國家機密。

1956-1969年期間,新西蘭國家安全局的存在沒有立法基礎。

新西蘭在1961年通過《1961年刑法》(Crimes Act 1961),當中第五部份第73條和74條寫明只要任何效忠新西蘭的人,試圖以武力推翻新西蘭政府、煽動或協助他人以暴力入侵新西蘭等,即屬於犯判國罪,最高刑罰是死刑(1989年經修訂後最高刑罰改為終身監禁),即使只是企圖或與人密謀犯案,最高可判處14年的監禁刑罰。

新西蘭第一項國家安全管理立法於1969年提出《NZSIS法案》(the NZSIS Act),在該法案中,新西蘭安全局變更名稱為新西蘭安全情報局(the New Zealand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NZSIS)),新西蘭安全情報局的地位得到法規的承認並且定義了該機構的作用是保護新西蘭免受間諜、破壞和顛覆的威脅。在該法案中還將安全定義為間諜、破壞和顛覆。

1977年,《NZSIS法案》對安全定義進行了修訂,將國際恐怖主義納入考慮之中。

1996年和1999年對安全的定義都再次進行了修訂,以承認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安全環境的變化,新形勢的發展對新西蘭的安全和福祉產生了影響。

1996年和1999年的修訂擴大了新西蘭安全情報局的作用,使其囊括了對新西蘭經濟和福祉有影響的因素。1999年修訂的《NZSIS法案》確認,新西蘭安全情報局的職能還包括:提出與移民和公民事務有關的安全建議;就特定個人是否應獲得安全許可進行調查並提出適當建議;以及就與安全有關的保護措施提出建議。

2003年,針對恐怖主義日益嚴重,為了與《2002年制止恐怖主義法》(Terrorism Suppression Act 2002)保持一致,對安全的定義作了進一步修訂。根據該法律,新西蘭政府可凍結被認定是恐怖份子的資產,並將參與或支持指定恐怖組織的活動定為刑事犯罪,當中包括處理指定恐怖組織的財產提供財產或金融服務,並列明其他對恐怖活動的支持,例如籌款、招募或窩藏恐怖分子,無論是否被指定為犯罪組織,均屬刑事犯罪。2011年在橄欖球世界盃之前進行了修改。2014年作為《打擊恐怖主義戰鬥人員立法法案》的一部分進行了修改。

2016年3月, Michael Cullen爵士和Patsy Reddy爵士向新西蘭議會提交了首次情報與安全獨立審查的調查結果,審查人員建議對新西蘭安全情報局和政府通訊安全局的現行法律、管理和運作的監督框架進行重大修改。政府接受了絕大多數建議,因此產生了《2017年情報及保安法》(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Act 2017),成為了新西蘭歷史上對情報機構最重大的改革。2017年3月28日,《2017年情報及保安法》獲得御准。2017年4月1日,該法的首批條款生效。2017年9月28日,該法的進一步規定生效。

2. 香港23條立法對比新西蘭類似法條

香港23條立法主要是為了補充《香港國安法》未能涵蓋的有關罪行,包括:叛國及相關行為;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對比新西蘭《1961年刑法》和《2017年情報及保安法》,其主要涵蓋兩款罪行與香港23條立法有類似之處:A)叛國及相關行為 ;B)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中的非法披露受保護資料相關行為。

叛國及相關行為

23條一個重要立法目標就是要完善與叛國相關的罪行,並將相關罪行納入《條例》。諮詢檔指出現行法律中,與叛國相關的罪行主要載於《刑事罪行條例》中包括:(a) 「叛逆」罪;(b) 普通法的「隱匿叛國」罪;(c) 「叛逆性質的罪行」;(d) 「非法操練」罪。現行法律中,與叛國相關的罪行主要載於《刑事罪行條例》中包括:(a) 「叛逆」罪;(b) 普通法的「隱匿叛國」罪;(c) 「叛逆性質的罪行」;(d) 「非法操練」罪。草案以現行的「叛逆」罪作為藍本,第10條訂明「叛國罪」,任何中國公民如作出所列叛國行為即屬犯罪。另外,任何中國公民如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即屬犯罪。任何中國公民如知悉另一人犯叛國罪,須盡快向警方作出披露,如有違反,即屬犯罪。任何人如未經准許而提供或參與進行軍事練習等的操練,除非屬指明例外情況,否則即屬犯罪。

專家向Ariel介紹,新西蘭同樣有類似的法條。《1961年刑法》當中第五部份第73條和74條分別規定了叛國罪的構成情形以及處罰措施,對比23條草案中所針對的可構成「叛國」罪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

第一,在23條草案中叛國罪所針對行為 (a) 規定需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來武裝力量,對比新西蘭《1961年刑法》第73條情形 (c) 協助新西蘭軍隊敵對的任何武裝部隊,有兩處用詞需要特別注意,分別是「加入」與「交戰」。首先,23條草案中多規定的加入行為涵蓋範圍明顯小於新西蘭刑法中所規定的協助行為,其次23條草案進一步限制了交戰狀態,而在新西蘭刑法中則特別強調敵對狀態,不論是否處於戰爭狀態,因此通過這兩處用詞的對比,可以看出叛國罪所針對行為(a)的構成要件顯然沒有新西蘭刑法中所規定的嚴苛。

第二,在23條草案中叛國罪所針對行為 (b) 規定需帶有損害中國在戰爭中的形勢的意圖,協助與中國交戰的敵方方構成叛國罪。對比新西蘭《1961年刑法》第73條情形 (c) 來看,23條草案中的情形 (b) 多了一個主觀意圖的構成要件,需要主觀上有損害中國在戰爭中形勢的意圖,則需要行為人在進行協助行為時帶有故意,若行為人無意中實施了協助行為,但主觀上並沒有認識到,則很可能不構成上述情形 (b) 所針對的叛國罪行為,而在新西蘭刑法中主觀意圖並不納入構成要件的考量,因此23條草案中叛國罪所針對行為 (b) 的構成證明要求顯然比新西蘭刑法要求更高,說明新西蘭刑法中對此情形規定的更加嚴苛。

至於披露他人犯叛國罪的規定,新西蘭《1961年刑法》當中第五部份第76條b款將「隱匿叛國」罪行編纂為成文法則,並規定處以不超過7年的監禁。對比23條草案中披露他人犯叛國罪的規定,相關罪行僅限於中國公民的情形,新西蘭刑法中並沒有限制該罪行的適用對象僅限於本國國民,而是針對任何人。因此新西蘭刑法對隱匿叛國行為的規定更加嚴苛。

非法披露受保護資料相關行為

23條另一個重要立法目標就是要完善與保護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條文。

現行有關保護國家秘密及反間諜的法律中,與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相關的罪行主要載於《香港國安法》以及《官方機密條例》中包括:(a)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罪;(b) 與「間諜」相關的罪行;(c) 與「非法披露受保護資料」相關的罪行。

建議完善國家秘密的定義以及保護國家秘密訂立相關罪行(包括「非法獲取國家秘密」、「非法管有國家秘密」、「非法在離開特區時管有國家秘密」、「非法披露國家秘密」、「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的資料等」,以及「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等」);建議以「公職人員」一詞取代「公務人員」並完善其涵蓋範圍;建議完善《官方機密條例》中有關「間諜活動」的條文並增加罪行,建議完善現行《官方機密條例》對非法披露相關行為規定的不足之處,使得國家秘密受到更全面的保護。

新西蘭《2017年情報及保安法》為新西蘭安全情報局和政府通訊安全局建立了共同的目標和職能,允許各機構採取必要行動來保護新西蘭國家安全和利益,並對各機構的所有活動進行限制和監督。第四部分規定了授權框架及進行其他非法活動需要獲得授權,其中子部分5規定了相關信息披露的罪行,僅包括非法使用或披露信息罪以及非法披露獲得的信息罪,構成以上罪行的處罰方式均是可以處以不超過10,000美元的罰款。

對比於新西蘭《2017年情報及保安法》中規定的兩款非法披露信息罪名,23條草案中有關非法信息披露行為罪名的整合和完善更加詳盡,使得國家秘密受到更全面的保護,包含a)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b)非法管有國家秘密罪;c)非法在離開香港特區時管有國家秘密罪;d)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e)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的資料等;f)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等。其中關於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與新西蘭法條相同均強調了禁止任何人在沒有合法權限情況下的披露,而不僅限於公職人員或政府承辦商(新西蘭不僅限於情報機構或開展授權活動人)。

3. 新西蘭國家安全立法事件知多啲

斯諾登事件

斯諾登(Edward Joseph Snowden),前美國中央情報局職員,美國國家安全局外包技術員。2013年5月,斯諾登以治療癲癇為理由申請暫時離職並取得批准。5月20日,他飛抵香港入住一家酒店,將秘密文件披露給《衛報》並接受該報採訪。

文件顯示新西蘭正在對斐濟、薩摩亞、所羅門群島等等多個南太平洋鄰國進行大規模的電子監控,監控內容包括電子郵件、手機和固定電話通訊以及社交網絡信息等,所得情報與美國、澳洲、英國、加拿大等國的情報部門共享,建立起了一個被稱作「五眼聯盟(Five Eyes)」的監控網絡。隨著中國在南太平洋地區的外交活動更加活躍,並希望在該區域增加影響力,西方加強了對這個區域的關注,而南太平洋原本被新西蘭和澳洲認為是由兩國主導的區域。

新西蘭國家安全戰略

2023年8月4日,新西蘭發布首份國家安全戰略(New Zealand’s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以及第一階段國防評估報告,闡述了新西蘭國家安全政策和提升總體戰略能力、擴大戰略影響投射範圍的具體舉措,並點名中國對現有國際規則和規範構成威脅,並且越來越有能力將軍事力量投射到更廣泛的印太地區,為此新西蘭將增加國防預算,以提升軍隊的戰備水平。

另外報告亦提到僅少數國家對新西蘭進行干涉,但有些國家持續不輟的滲透和間諜行為有機會造成重大傷害。除了聲稱中國情報部門監視多元化華人社區,情報局報告還稱,針對新西蘭的間諜活動,還與伊朗以及俄羅斯政府有關;其中伊朗一直監視異議人士團體,至於俄羅斯的散播假訊息運動已開始影響少數新西蘭人。

新西蘭史上最嚴厲判決:基督城清真寺襲擊案兇手重囚終身監禁

2019年3月15日,澳洲籍兇手Brenton Tarrant相信是參考自「白人種族滅絕陰謀論」和「大顛覆陰謀論」後來到基督城先後闖入努爾清真寺與林伍德清真寺亂槍掃射,51人遇難。塔蘭特在庭上承認51項謀殺罪、40項意圖謀殺罪和一項恐怖主義活動罪,最後被判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這是新西蘭歷史上最嚴厲的判決。

首位被控從事間諜活動的新西蘭居民

2019年3月15日,澳洲籍兇手Brenton Tarrant在基督城先後闖入努爾清真寺與林伍德清真寺亂槍掃射,51人遇難。塔蘭特在庭上承認51項謀殺罪、40項意圖謀殺罪和一項恐怖主義活動罪,最後被判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這是新西蘭歷史上最嚴厲的判決。

2020年11月25日,新西蘭國防軍宣布對一名士兵提出17項罪名的指控,其中包括4項間諜罪和2項企圖從事間諜活動的罪名。這名士兵是白人民族主義組織「西蘭迪亞行動」的成員,並表示支持基督城清真寺槍擊案。他是第一位被指控從事間諜活動的新西蘭居民。

新西蘭國家安全法的啟示

相對而言,新西蘭本身是一個比較和平的國度,其司法系統所記載的叛國罪案例及間接罪案例也少之又少。自有記錄以來,新西蘭政府只曾分別兩宗判國案件控告五人而無一罪成,相關記錄也不對外公開。

新西蘭有關國安的法律主要是依靠《2017年情報與安全法》而建,新西蘭安全情報局和政府通訊安全局主要承擔大部份的國安工作。《2017年情報與安全法》賦予新西蘭安全情報局極大的權力去調查一切國安相關案件,例如在情報部門首長授權之下,情報部門可以監聽及跟蹤任何可疑人士,不論其身份,並且要求國內任何公司及機構就著任何可疑案件或人士提供一切資料。新西蘭現時未有「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外國勢力及外國代理人無需向新西蘭政府披露其身份及背後勢力。

有分析指出,新西蘭的首份國家安全戰略已明確指出新西蘭境內存在不同的外國勢力一直在秘密行事,特別針對中國、俄羅斯及伊朗。但相比之下新西蘭有關國家安全及外國勢力的案例少之又少,估計不少新西蘭對於維護國家安全傾向是秘密行事及利用一切行政手段,尤其是新西蘭安全情報局擁有絕對權力去調查案件。新西蘭安全情報局設有舉報熱線,歡迎公眾隨時提供線索。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Tags:

23條

往下看更多文章

葉太搞「全球繁榮峰會」讓外國人睇睇真實香港 研判23條立法已經軟著陸

2024年04月24日 10:57 最後更新:11:00

匯賢智庫理事會主席葉劉淑儀又有新搞作,計劃在下月中港搞「2024全球繁榮峰會」,邀請全球近300個嘉賓來港,討論影響全球繁榮的議題。

葉劉淑儀計劃在下月中港搞「2024全球繁榮峰會」。

葉劉淑儀計劃在下月中港搞「2024全球繁榮峰會」。

峰會邀請了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國際結構生物學權威羅傑.大衛.科恩伯格教授(Professor Roger D. Kornberg)擔任主題演講嘉賓,主講者甚有份量。

諾貝爾化學獎得主科恩伯格教授將擔任主題演講嘉賓。

諾貝爾化學獎得主科恩伯格教授將擔任主題演講嘉賓。

葉太話希望外國朋友嚟香港睇睇,香港一切冇變,生活如常。佢話香港應有角色,應該是缓沖區而不是戰場,要推動民間交流。

峰會的演講嘉賓,還包括知名經濟學家、霍普金斯應用經濟學教授漢克(Steve Hanke)。

峰會的演講嘉賓,還包括知名經濟學家、霍普金斯應用經濟學教授漢克(Steve Hanke)。

葉太又評估政治形勢,話23條立法已經軟著陸,美國暫時不會太強硬針對香港。她每日收到有關外國對香港的新聞簡報,發覺近日外國已不太關心香港政治,主要關心經濟問題,例如某些外資銀行裁員等等。

她認為,美國宣佈針對香港23條立法的行動,主要是國務卿布林肯話,要限制香港相關官員入境美國。但布林肯的限制名單不會公開,正如香港拒絕外國人入境也不會公開名單一樣。

她判斷美國今次對香港23條立法的回應,比上次2020年針對香港國安法的回應克制。當然仍然要鬧美國干預香港事務。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