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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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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2024年04月25日 17:46 最後更新:04月26日 12:5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六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稱,李宇軒被捕後,曾與之聯絡,指欲離港續打「國際線」,但陳否認曾提及安排李宇軒離港,指李只著他照顧其家人,又指「走佬需要錢」,故當時想動用SWHK款項或籌錢給他;陳又不同意辯方所指與Mark Simon由認識至陳被捕,對方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亦否認在警方會面錄影片段中「講大話」,但確認李柱銘曾安排他與黎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辯方問及李宇軒2020年8月被捕及嘗試離境,指李於8月10日被警方拘捕,兩天後獲警方保釋,同月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及至2021年3月22日才回港。辯方問及,由李於8月12日獲釋至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期間,陳與李之間有否任何形式的溝通?陳確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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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六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稱,李宇軒被捕後,曾與之聯絡,指欲離港續打「國際線」,但陳否認曾提及安排李宇軒離港,指李只著他照顧其家人,又指「走佬需要錢」,故當時想動用SWHK款項或籌錢給他;陳又不同意辯方所指與Mark Simon由認識至陳被捕,對方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亦否認在警方會面錄影片段中「講大話」,但確認李柱銘曾安排他與黎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辯方問及李宇軒2020年8月被捕及嘗試離境,指李於8月10日被警方拘捕,兩天後獲警方保釋,同月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及至2021年3月22日才回港。辯方問及,由李於8月12日獲釋至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期間,陳與李之間有否任何形式的溝通?陳確認有。

辯方指Mark Simon從沒指示做任何事 陳:不同意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辯方續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表明自與Mark Simon首次見面至陳被捕,Mark Simon也沒指示他做事,陳堅稱:「我無印象我咁講過」。陳又指「我覺得我喺2020年尾都仲有同Mark Simon講緊嘢」。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柱銘安排陳與黎於何俊仁胞弟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陳否認嘲笑支持「攬炒」的人

李宇軒被捕後 陳曾與其聯絡 惟否認安排離港  

辯方引述李作供時提到獲警方保釋後曾與陳通電,陳指會安排李離港。辯方問陳,二人當時有否進行相關通話?陳表示沒有。

辯方續問,由李獲保釋至被公安拘捕的13日內,陳與李之間有否聯絡?陳確認有,當時李「講佢想點,同埋借錢」,李亦表示「佢如果有咩事,有咩想交低」,如著陳照顧其家人,以及SWHK「之後想點」;李又指想離港。辯方指,當時二人有2至3次通話?陳指「我相信唔止」。

陳:「李走佬要錢」  想用SWHK款項或籌款 

陳又補充,當時李指「(SWHK)要繼續去打國際線,佢(李)希望佢離開到,咁佢就可以繼續 carry on,若然唔係佢擔心香港冇人頂住」。陳指,他們討論「日本線」、「美國線」及如果李「真係走唔到啦,咁我又應唔應該走呢」,他們亦曾商討,李被捕後可能對SWHK構成的影響,因為李當時表示「佢手提電話嗰啲全部都會曝光」。陳指,在其中一次通話中,劉祖廸亦有參與,「同埋佢(李)當時話走佬需要錢嘅時候,其實佢想用SWHK啲錢,或者我哋籌錢畀佢」。

辯方問及,李在內地被捕後,陳有否寫信給李,陳稱沒寫過信給李,雖然李有寫信給他,但兩人之間沒其他溝通。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辯方指Mark Simon從沒指示做任何事 陳:不同意  

辯方提及陳早前供稱在2020年8月中,他與Mark Simon透過Signal電話對話,Mark Simon指「攬炒巴」劉祖廸會去美國不同大學做巡迴演講,繼續推廣「攬炒」;在陳被捕後,Mark Simon在同年10月亦透透Signal致電,著陳不用擔心,應繼續國際游說及推動制裁,但稱要有再被捕的心理準備。陳確認。

辯方指,李宇軒在2020年10月已於內地還柙,而陳從沒將上述Mark Simon的說話轉告李?陳同意。辯方續指,陳在2021年4月28至30日與警方進行了4次錄影會面,從沒提過Mark Simon在兩次Signal電話中指示續推動「攬炒」及國際游說。陳稱不記得。

辯方又指陳在2021年5月3日至5日、及11月10日錄取了4份書面供詞,而Mark Simon的Signal電話只在5月5日書面供詞中提及,辯方問當警方會見陳時,是否已備妥書面供詞,陳不同意。

辯方續問,在2020年4月30日最後一次錄影會面後,直至同年5月3日、即錄取首份書面供詞前,陳有否與警方見面?陳稱不記得,並指在2020年5月5日錄取書面口供時,警方「係我面前打」,雖然他看不見警方的電腦屏幕,但警方會問他問題,「我一路講,佢一路打」。辯方指,由陳首次跟Mark Simon會面,直至陳被捕,Mark Simon從沒指示陳做任何事。惟陳不同意。

辯方續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表明自與Mark Simon首次見面至陳被捕,Mark Simon也沒指示他做事,陳堅稱:「我無印象我咁講過」。陳又指「我覺得我喺2020年尾都仲有同Mark Simon講緊嘢」。

辯方展示,陳被捕後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的謄本,陳當時提及「Mark Simon由我認識佢到今日,所有嘢,佢從來無要求過、指示過我去做某一樣嘢,從來都無」。辯方指陳當時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說謊,陳稱:「我唔同意」,但當辯方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聲稱Mark Simon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是謊言時,陳答:「正確」。

陳從黎一方收取街站文宣及英國台灣旅程開支

辯方又指,陳供稱Mark Simon要求他續進行國際游說工作是假話,陳回答:「我唔同意」。陳確認,他首次及第二次與Mark Simon通電話時,黎均沒參與,又指他在2019年10月就他曾墊支的街站文宣展覽運動,從黎手下收到14.4萬元;另在2020年2月就英國及台灣的旅程開支取得約8萬元,亦曾收到一間空殼離岸公司LACOCK Inc.連同內有8萬港元的公司銀行戶口轉讓予陳作報酬。

陳又確認在2020年2月24日後,黎、黎旗下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香港公司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及台灣公司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已沒轉賬到其戶口。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李柱銘安排陳與黎於何俊仁胞弟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辯方又提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曾安排陳及黎於何俊仁胞弟在上環經營的日式餐廳「碗屋」包廂見面及用膳,陳承認他當時首次與黎見面,但沒交換手機號碼。

陳否認警方錄影會面講大話

辯方再展示,陳被捕後與警方錄影會面的謄本,陳當時提及:「Mark Simon無要求過我話,你幫我去做呢樣、去代付某啲錢,或者叫你去幫手搞呢樣嘢,然之後令到佢間公司賺錢,從來都無。我同佢、同Martin(李柱銘)、同任何你哋能夠得到嘅任何一個資料上嘅⋯所有人,我嘅交往純粹止於討論香港嘅時政、時間,甚或乎Mark Simon對上一次同我講嘅一樣嘢⋯就已經係講緊⋯黎智英被捕嘅時候,佢同我講嘅就係,你需要思考嘅係點樣將你嘅生活重回正軌,因為香港唔會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會活動發生,佢話已經好多人就跳唔出去、即係轉唔返過嚟,但係其實佢話你必須要諗清楚,就係好好過你自己生活,你要諗自己」。

陳對此回應指:「當時我係咁同差人講」,辯方質疑陳當時是否「講大話」,陳表示不同意。

陳:李柱銘覺得「我唔係港獨嘅人」  

辯方另指2019年下半年,香港示威中出現「勇武」抗爭者,他們會投擲汽油彈、襲警或其他暴力行為;而陳首次與黎見面是 2019年10月17 日,又展示陳於翌日陳向黎發訊指「你好 黎前輩」,黎回覆「Great to have met you. Keep in touch.」;陳不同意。

辯方續指,李柱銘在該次見面,向黎介紹陳不是一個「攬炒」、「港獨」的人,陳稱「第一次見面冇」。根據2020年10月 11 日、即陳首次被捕後的供詞,「我記得例如好似李柱銘,我都有問過佢啦,即係點解你會鍾意同我接觸呢?佢純粹嘅講法就係,佢覺得我唔係嗰啲攬炒,又唔係港獨嗰啲人」。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否認嘲笑支持「攬炒」的人  

辯方問,陳向警方提供的證詞是否屬實?陳稱「我唔確定Martin Lee(李柱銘)係咪咁諗,但當時佢講過,佢覺得我唔係倡議港獨嘅人」,強調李柱銘並非在該會面提及此,另沒印象他曾指自己「唔係嗰啲攬炒」。那麼李柱銘是甚麼時候說?陳稱是第二次眾籌、「攬炒團隊」完成中英聯合聲明登報後的一至兩個星期。

辯方指陳不接受「攬炒」、經常嘲笑支持「攬炒」的人;陳不同意,又指「我冇玩過任何攬炒嘅人」。辯方展示,陳於2020年10月11日的供詞,「我本人都係唔buy,因為我成日笑佢哋就係話,你話攬炒、攬炒,咁到而家攬炒啲乜嘢出嚟呢?即係我都會調侃佢哋」。

辯方指,陳提到「唔buy攬炒」、「成日笑佢哋」是否屬實?陳稱「我有笑『攬炒』呢個概念,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法官李運騰問到,即陳當時有否嘲笑支持「攬炒」的人?陳稱當時沒有。辯方又問,黎智英、李柱銘、Mark Simon 對「攬炒」態度負面?陳稱「一開始係」。

陳不記得李柱銘在首次會面中提及自己是「和理非」

辯方指,李柱銘在該次會面曾指陳是理性、非暴力的人?陳稱沒印象。辯方展示陳於2021年4月 28日的供詞,「咁就李柱銘呢,就好清晰咁話畀佢知道,其實我係一個和理非嚟嘅」。法官李運騰問陳,此供詞紀錄能否喚起其記憶?陳稱「我記得佢(李柱銘)係話我係登報紙同做眾籌嘅」。

辯方續指,換言之,陳不記得李柱銘有否在該次會面跟黎說陳是「和理非」?陳同意。辯方又指,該供詞紀錄在3年前,當時記憶應比現在更清晰?陳稱不是。辯方再問陳是否隨著時間流逝,記憶變得更加好?陳稱不是。陳表示,自己不是「勇武派」一分子、「前線」,亦不會在示威時做出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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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3日進行第六十九日聆訊。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第十一日作供,續接受辯方盤問時稱,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在其座駕上,黎指「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定一話係想保持一國兩制,即係總之要百花齊放,喺香港本土就要保持返個熱度,但係總之喺國際上面,就要統一口徑」。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陳梓華本周二(4月30日)在庭上閱讀與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時,曾問及可否閱讀自己的書面供詞,當時杜官得知後並不批准,指陳須在公開法庭提出要求,陳當時亦使用螢光筆及貼紙在謄本上記錄,杜官問辯方有否反對,辯方表示不反對。

黎曾提及 「香港本土要保持熱度」 

陳今續穿灰色西裝和白恤衫到庭。辯方提到陳早前供稱自己第四次與黎智英會面時,在黎的座駕上,黎曾指希望陳明白他並非不支持勇武。辯方今問及陳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有否提及?陳問是否要完全一樣的句子,杜官稱不是,問陳是否有相同意思的句子。陳遂指在謄本中,他有提到黎說過「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定一話係想保持一國兩制,即係總之要百花齊放」。陳指,相關內容可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的錄影會面謄本中顯示。

辯方遂展示謄本相關段落,陳稱當時黎指「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唔理你係宣揚要保持一國兩制,總之係百花齊放,喺香港本土就要保持返個熱度,但係總之喺國際上面,就要統一口徑咁樣樣」。辯方指,但當中從沒提及黎「希望我明白,佢唔係唔支持勇武」?陳同意。

辯方律師已完成對陳梓華盤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已完成對陳梓華盤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承認未在錄影會面提及想黎調停「美國線」分歧

辯方續問及,陳早前供稱在第5次與黎於台北會面中,黎早已知道「攬炒巴」劉祖廸曾以反修例活動為主題在德國及英國愛丁堡等地方舉辦集會及遊行,劉表明願與黎合作,但需與李宇軒討論,相關內容陳未曾在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到,陳同意。

辯方續指,陳曾供稱在台北會面後,致電黎指劉祖廸表明不打「議會線」及李宇軒負責「日本線」及與「枱底人」接觸方面出現困難,陳又稱因「美國線」有意見分歧,故聯絡Mark Simon想黎出面調停,陳亦同意在錄影會面謄本沒提及。

陳同意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及他曾向黎提過李宇軒,陳指他雖然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及完全一樣的句子,但他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曾說:「黎智英講話想pass on返呢個message畀年青人,話畀佢知要團結呢個板塊,喺國際上面游說上面唔能夠太過鬆散⋯咁我都會將呢啲訊息帶返畀身邊嘅人,咁李宇軒都會包括其中」。

辯方指在《國安法》生效後,陳與Mark Simon沒討論過「李宇軒很頑固,又不願離開香港」,也沒討論過IPAC及日本線,陳同意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搵唔到」。

陳堅持庭上口供屬真實記憶

辯方指陳 在14 項證供中,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都沒提及,因這些證供均屬虛假,陳在證人台上才提出,陳答「我唔同意」,堅持他在庭上的口供是其真實記憶;辯方指陳曾承認他並非一個隨時間流逝而記憶變得猶新的人 」,陳回應:「我嗰時係話『唔一定』」。

黎妻今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否認捏造供詞換取減刑 

陳完成警方錄影會面後,警方曾探望陳近65小時,辯方指陳對該65小時警方探望只留下很小記憶,陳否認;辯方引述2020年10月陳首次被捕後的書面供詞謄本,顯示陳指「純粹係我好討厭有啲人利用謊言去為佢自己謀取利益」,辯方質疑陳正正如此,捏造一系列供詞,以令自己在刑期上獲益?陳不同意,指「正正就係因為我討厭,所以我想將個事實講返出嚟」。辯方已完成盤問,由控方周天行展開覆問。

陳:當時仍有僥倖心態撇清關係 以為Mark Simon可安排離港 

控方指,辯方於盤問時向陳展示2020年10月10日及11日的供詞,當時陳尚未成為本案證人,陳於 2021年3至4月才表示有意成為本案證人,而陳在盤問承認當中部分供詞內容屬虛假,陳確認。

控方問到為何當時陳會提出虛假供詞?陳解釋「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倖既心態,我以為可以撇清到關係」,又補充稱以為可與Mark Simon、黎智英、SWHK、劉祖廸及李宇軒撇清關係」。陳指,以為當時「畀完口供,或者離開咗警署之後,Mark Simon可以安排到方法畀我離開香港」,所以作出虛假供詞。

控方展示,陳決定成為控方證人後,於2021年4月28日的錄影會面謄本。辯方關注覆問的範圍,盤問只提到供詞被指虛假的部分,惟法官李運騰認為控方可詢問為何證人改態心態,導致供詞改變,如他在首被捕後曾稱Mark Simon沒指示過他行事。李官建議,控方提供需要提問的供詞段落及列表,辯方表示同意。

由於控方需時處理列表,法官今下午有醫療預約,遂把案件押後至5月6日續審。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六十八日的聆訊中,陳梓華承認自己有協助被捕後獲保釋的李宇軒離港,包括助他安排及聯絡可提供安全屋、船隻及財政支援的人士,當中包括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等。陳又否認曾對李提及要成為流亡政府領袖或以色列軍隊可訓練勇武。另陳承認庭上有新證供,未有在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上提及,如他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當時在黎指「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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