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黎智英案|陳梓華:黎提及外國制裁屬違《國安法》 二人WhatsApp對話中刻意避提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陳梓華:黎提及外國制裁屬違《國安法》  二人WhatsApp對話中刻意避提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陳梓華:黎提及外國制裁屬違《國安法》 二人WhatsApp對話中刻意避提

2024年04月26日 18:05 最後更新:04月27日 12:1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七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提及與黎智英第六次會面前,兩人曾有WhatsApp對話訊息,當時《國安法》將生效,陳著黎「務必謹慎」,又在對話中避與黎談及外國制裁,因知道屬違法;另指因無印象黎曾提及《蘋果》英文版可增讀者訂閱數量,黎亦沒提過《國安法》下,要求制裁政府會違法。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問到2020年6月16日陳與黎的第六次會面於壹傳媒大樓。辯方指,當時尚未實施《國安法》,但預期《國安法》即將生效?陳確認。辯方問當時陳尚未知道《國安法》詳情?陳不同意。辯方追問,陳預先得到《國安法》的條文?陳指「我冇」。 辯方展示同年5月21日陳與黎之間的訊息,當中黎向陳發送《香港 01》有關《國安法》的新聞連結,隨後陳回應「事情至今,已經難以逆轉形勢,我唯一擔心是你與Martin及你們家人的自身安全,萬事請以自身安全與事業的存續為首要考慮。國安法主要針對境外內勇武人士,港獨分子及煽惑群眾人士,你務必謹慎。」

更多相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七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提及與黎智英第六次會面前,兩人曾有WhatsApp對話訊息,當時《國安法》將生效,陳著黎「務必謹慎」,又在對話中避與黎談及外國制裁,因知道屬違法;另指因無印象黎曾提及《蘋果》英文版可增讀者訂閱數量,黎亦沒提過《國安法》下,要求制裁政府會違法。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問到2020年6月16日陳與黎的第六次會面於壹傳媒大樓。辯方指,當時尚未實施《國安法》,但預期《國安法》即將生效?陳確認。辯方問當時陳尚未知道《國安法》詳情?陳不同意。辯方追問,陳預先得到《國安法》的條文?陳指「我冇」。 辯方展示同年5月21日陳與黎之間的訊息,當中黎向陳發送《香港 01》有關《國安法》的新聞連結,隨後陳回應「事情至今,已經難以逆轉形勢,我唯一擔心是你與Martin及你們家人的自身安全,萬事請以自身安全與事業的存續為首要考慮。國安法主要針對境外內勇武人士,港獨分子及煽惑群眾人士,你務必謹慎。」

陳指他當李宇軒是朋友。

陳提及Martin教「時勢造英雄」 考慮自己將留到最後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問陳與李宇軒關係 陳:「我當佢朋友」

陳又確認,他沒參加第二次眾籌登報,第三次眾籌登報則只負責貸款。辯方問陳是否認為SWHK 是一個鬆散組織?陳指說法公允。辯方又問,陳是否SWHK成員?陳稱「初期成立嘅時候唔係」,至2020年6至7月才成為成員。

陳:當時知道外國制裁違《國安法》 無在WhatsApp訊息提及

法官李運騰指,當時陳似乎已知悉《國安法》針對的行為?陳指,因坊間當時已有大量討論,訊息內容是他的理解,但當時沒閱讀與《國安法》相關的新聞報道。李官指,但黎當時向陳發送了《香港 01》新聞連結,陳指當時沒回應黎,且認為《香港 01》「當時比較偏建制」,一般會閱讀 Telegram中互相分享的訊息。 辯方指,在訊息中陳並沒關注要求外國實施制裁的行為?陳指「喺呢個訊息冇」。辯方再問當時陳不認為要求外國實施制裁違反《國安法》?陳不同意。辯方追問,當時陳沒有與黎討論?陳解釋「當時冇提出,因為我知道犯法,我點會仲喺WhatsApp講自己做犯法嘅嘢?我依度已經講得好溫和其實。」

辯方續展示2020年5月21日陳與黎之間的對話訊息,黎稱「Let’s not worry about personal security. Once came out to join the fight for freedom one is prepared to fight to the last. We may not win but must persist. (我們都不要擔心個人安全,一旦出來抗爭,爭取自由,就準備好戰鬥到底。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

陳提及Martin教「時勢造英雄」 考慮自己將留到最後

辯方問,陳會否視此訊息為黎鼓勵他打起精神?陳同意「其中一個諗法」;當時陳回覆黎「Martin taught me that “cometh the hour, cometh the man.” (Martin教導我「時勢造英雄」)」,辯方問「Martin」是指李柱銘?陳確認。辯方續問,陳稱「Martin taught me that “cometh the hour, cometh the man… If all of you fall. I will be the last man standing(李柱銘教導我「時勢造英雄」…如果你們都倒下了,我將是留到最後的人)」,此想法與陳本人有關?陳稱「我有咁嘅諗法」。

黎曾說《蘋果》英文版增訂閱數量 陳:無印象

辯方再問及2020年6月16日陳與黎第六次會面,陳確認當日從後門進入壹傳媒大樓,兩人討論《國安法》。辯方問陳從後門進入,因擔心被記者發現?陳稱「我冇印象係我表達呢個憂慮」。

辯方展示,兩人同日訊息,陳向黎稱「could you ask driver to call me in advance? For security purpose, probably best for me to jump on the car elsewhere.(你能讓司機提前打電話給我嗎?出於安全考慮,我或最好在其他地方上車)」,詢問陳是否擔心安全問題?陳不同意。

辯方問到,兩人見面時《蘋果》英文版是否已推出?陳稱「我相信係」。辯方指黎曾告訴陳,《蘋果》英文版可以增加讀者訂閱數量?陳稱「我冇印象佢有咁講」。辯方又指,黎曾說希望為訂閱讀者提供更多內容?陳不同意。

辯方展示2021年4月29日的錄影會面謄本,陳稱「咁我都問佢點解佢要做呢個英文版嘅《蘋果》喇。咁佢就話其實除咗第一樣嘢就係希望有多啲人去subscribe《蘋果》之外,提供到更加多啲資訊之外,其實佢個考慮都係就係希望喺國際層面上面,蘋果唔再係一個 local(本地)嘅香港報紙喇,而係一個國際報紙,即係亦都能夠準確咁樣將香港嘅一啲事情,反映到畀外國社會睇到」。

辯方指,陳當時提到黎稱推出《蘋果》英文版目的是,提供更多資訊;陳同意;另一方面,辯方指黎曾向陳稱不覺得《國安法》太嚴苛,其中一個原因是,疫情下示威減少;陳稱不確定。

陳:黎沒提過《國安法》下要求制裁屬違法

辯方展示同一錄影會面謄本,陳稱「咁佢(黎)就好樂觀咁,即係好老定咁樣樣,咁仲話佢唔覺得《國安法》會係一個好大嘅問題,只會係雷聲大雨點小,尤其是佢認為香港政府呢將呢樣嘢做出嚟呢,其實只不過係想做到寒蟬效應,咁因為當時嘅好多因為疫情關係喇,咁街頭上面已經少咗好多遊行」。

辯方指,陳認為黎預先知道《國安法》會如何?陳稱「佢當時畀我嘅感覺係」。辯方續指,黎沒向陳提過《國安法》下,要求制裁政府會變成違法行為?陳稱沒有。辯方再指,陳與黎在會面期間,沒討論過 SWHK(重光團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以及《蘋果》不斷虧蝕、經濟或商業上需要支援;陳一概不同意。

陳指他當李宇軒是朋友。

陳指他當李宇軒是朋友。

辯方問陳與李宇軒關係 陳:「我當佢朋友」

辯方另問及陳與李宇軒的關係。陳供稱兩人於2019年6月在Telegram因眾籌一事認識,之後兩度在金鐘見面。辯方問《國安法》生效前,兩人有否在其他場合見面?陳稱有,於2019年8至9月期間,「我哋係喺旺角食過飯,但應該唔係晚飯」,但《國安法》生效後沒再見面,確認兩人主要以Telegram聯絡。

辯方指,其實陳並不了解李宇軒的背景,包括其職業、教育程度,陳稱「唔係」。法官杜麗冰問及,背景是否包括家庭?法官李素蘭則指,背景是否包括年紀、出生日期?辯方再問,陳是否知道李的住址?陳稱「我知,我知佢住邊」。

辯方展示陳首次被捕,於2020 年 10 月 11 日的錄影會面謄本,陳指「我同佢(李宇軒)嘅關係係唔平等嘅,唔平等嘅關係就在於佢對我認知好多,佢會知道我住邊度,但我從來唔知道佢住邊度,佢會知道我職業係乜嘢,但我從來唔知佢職業係乜嘢⋯我同佢嘅關係應該咁講,佢知道我係信任佢嘅」。陳確認,當時他向警方提及上述事情,「當時我冇(講真話)」,辯方即追問,即陳向警方稱「我同佢(李宇軒)嘅關係係唔平等嘅,唔平等嘅關係就在於佢對我認知好多,佢會知道我住邊度,但我從來唔知道佢住邊度」是真話還是假話?陳稱是假話。

陳又同意,不清楚李宇軒所參加的所有民主活動、活動圈子,又同意他與李都可被視為民主活動的年輕一代。辯方指與其說兩人是朋友,不如形容兩人只是擁相同目標及互相認識的人?陳稱「我唔知佢點諗,但我當佢係朋友」。

陳在G20登報角色是找Mark Simon貸款及取《蘋果》信用額

辯方問及G20登報計劃,陳確認大部分群組成員都是匿名。辯方指,陳與群組關係並不密切?陳不同意。辯方展示2020年10月11日錄影會面謄本,陳稱「應該咁講,佢呢個群組,我本身就唔係一個好密切聯繫嘅群組嚟嘅」。辯方問陳,從沒加入G20的核心群組?陳同意。辯方再指,陳在登報計劃的角色,只是找Mark Simon貸款,陳補充「同埋攞《蘋果》嘅 credit」,亦沒參加設計及內容工作。辯方指,陳最終離開了G20群組?陳稱不是。

辯方展示有關錄影會面謄本,當時警員問陳「你有冇離開過呢個群組?」,陳稱「我離開咗呢個群組」。法官李運騰問及,陳是離開G20群組還是G20 Telegram群組?陳稱「我離開咗Telegram group」。辯方問如何成為G20群組成員?陳稱,不需要填寫特定申請表格,只要某人曾參與G20 其中一部分,即使佢最後離開該TG群組,但仍與G20成員聯繫,「咁其他人都會當佢仲係G20成員」。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又確認,他沒參加第二次眾籌登報,第三次眾籌登報則只負責貸款。辯方問陳是否認為SWHK 是一個鬆散組織?陳指說法公允。辯方又問,陳是否SWHK成員?陳稱「初期成立嘅時候唔係」,至2020年6至7月才成為成員。

辯方展示同一錄影會面謄本,警員問陳「你自己本身係咪呢個組織裏面嘅成員?」陳稱「絕對唔係」。陳庭上指「絕對唔係呢個組織裏面嘅成員」是假的。

辯方指陳不知道李是SWHK成員;陳不同意。辯方展示同一錄影會面謄本,警員問陳「李宇軒係唔係(SWHK 成員)?」 陳稱「我自己係難以去界定,因為據我所知, Stand with Hong Kong 似乎係一個十分鬆散嘅組織,佢呢個組織裏面係分別有唔同嘅人士利用呢個名詞去做唔同嘅活動,李宇軒本人是否喺佢呢個組織嘅掌舵人,或者是否其中一員,我相信會有聯繫,因為至少佢會喺往後,佢喺傳媒上亦都有自稱過佢係有參與其中,一個義工咁樣樣」。辯方追問,當時陳不知道李是否SWHK成員?陳不同意。辯方再問,陳上述所言是真還是假?陳稱是假。

辯方問到李宇軒在Telegram顯示的名稱是「Freedom HK」?陳稱沒印象,不知道「Freedom HK」與SWHK有否分別,亦沒印象聽過「Freedom HK」。辯方指,陳不知道SWHK領袖成員是誰,他與SWHK領袖沒有關係,陳不同意。

陳同意想為李宇軒脫罪

辯方再展示錄影會面謄本,「咁我相信喺每一個組織都係,咁佢呢個組織裏面佢幾個領導⋯即係我嘅理解都係,唔似係得李宇軒一個囉」。陳解釋「我當時係想畀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法官李運騰聞言問,即陳想為李宇軒脫罪?陳同意。辯方則指,陳是向警方說謊,協助李宇軒脫罪?陳同意。

至於陳在錄影會面提到「因為我對於SWHK嘅某啲目的,甚或乎背景我一直有存疑,咁可能我會有貶抑,對佢哋一啲負面嘅評論,可能會係私底下同朋友上面或者會同家人有講過」。辯方問陳稱「(SWHK)背景我一直有存疑」是真還是假?陳稱是真。

陳承認想同SWHK撇清關係

辯方再問陳稱對SWHK有負面評論,是想為自己脫罪?陳稱「當時想同SWHK撇清關係」,同意向警方說謊。陳在錄影會面中,警員稱「你有冇參與其中?」,陳指「你講係游說工作?…冇」。辯方問,陳稱沒參與游說,是真還是假?陳表示此句是假,但補充沒組織報紙展。

辯方問及《國安法》實施後的情況,指陳不論在《國安法》實施前後,均沒參與IPAC的行動?陳確認沒有。辯方再問《國安法》實施後,陳有否為SWHK撰寫新聞稿、Facebook 帖文、Twitter 帖文?陳指沒有。

陳早前供稱SWHK 有「美國線」、「日本線」、「英國線」及「北歐線」。辯方問陳有否參與各線的活動,針對「美國線」,陳確認當時有成員聘請顧問公司,但陳自己指並無參與聘請顧問公司,而每當有成員在TG群組開會時,陳亦有參與討論。至於「日本線」、「英國線」及「北歐線」,陳確認並無參與。

往下看更多文章

黎智英案|陳梓華確認即使《國安法》生效  黎智英續推動國際制裁

2024年05月06日 17:38 最後更新:21:0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七十日聆訊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控方覆問時供稱, 在壹傳媒大樓與黎見面時,黎著他們續做國際游說、想他傳達相關訊息講予SWHK;陳又承認在首次錄口供時無提及與Mark Simon討論IPAC,但在書面供詞提到李宇軒一旦被捕後,Mark Simon指不會影響「攬炒團隊」運作,是因為可續與「攬炒巴」劉祖廸合作;陳又澄清,沒指黎想成為勇武隊領袖,而是黎想組織一個橫跨「和理非」和勇武派的的「大台」,並由黎主導此「大台」,而在《國安法》生效後,黎仍「以自作則」繼續推動制裁。

戴着陳梓華囚車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戴着陳梓華囚車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問及陳曾供稱,在第6次與黎會面時,他向黎表達對《國安法》的憂慮,「我認為其實應該要褪啦」,即「唔好再去倡議制裁」,陳在盤問下同意錄影會面沒提及。控方問到為何錄影會面沒提及?陳稱「冇特別原因」。

控方再問及陳與黎談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及 「重光團隊」SWHK事宜。控方展示錄影會面謄本,陳稱「(黎)同我講話『你應該同身邊嘅人講呢』即係pass on個 message 畀身邊嘅年青人啦咁樣,叫佢哋勇於去繼續發言、繼續發聲,咁而之前呢講到嘅一啲國際游說嘅工作,咁呀繼續去做唔好停咁樣樣,佢有咁樣樣講過」。

陳:「攬炒團隊」按默契行事

陳指,「攬炒團隊」一直以來都按默契進行國際制裁工作,當時SWHK剛剛加入IPAC,而IPAC 主要由李宇軒處理,「咁所以當時候講嘅,黎智英話要同身邊嘅人講,咁就會係SWHK同IPAC 嗰邊」。

法官李素蘭問到,陳所指的「默契」是甚麼?陳解釋,「默契」是指台灣之行後,劉祖廸與李宇軒「打國際線」,「當時嘅攬炒團隊,亦都係喺佢兩個牽頭底下,就推動緊制裁。咁當時呢個咁樣嘅模式,就一直由喺台灣(之行)開始延續落去」。法官李運騰提到,陳指「攬炒團隊」是否指 SWHK?陳同意。

控方展示錄影會面謄本,陳向黎談及李宇軒,陳稱「可能要搵到阿Mark或者係搵到黎智英協助嘅時候呢,咁我就係一個傳聲筒咁樣樣嘅,就會幫佢哋將個request,即係佢哋嘅訴求話到畀阿Mark知」。陳解釋,黎曾稱「要畀啲耐性」,因當時負責「日本線」的李宇軒稱「接觸唔到啲『枱底人』」,陳轉告李「黎智英話要畀啲耐性,同埋或者可以搵阿Mark幫手」。與此同時,黎指IPAC 很重要,「我亦都有同李宇軒講過,就話要繼續做國際游說,所以佢應該要喺IPAC到幫手」。

就陳稱《國安法》後,與Mark Simon討論李宇軒「好固執」,不願離港。控方展示陳與李於 2020年8月10日的Signal對話訊息,「Brother, leave me here – we can’t afford one more lost in the international line(兄弟,留我在這裡——我們不能再於國際線失去多一人)」、「Some businessmen and politicians are cutting ties with Jim(一些商人和政客正在與Jim割蓆)」。陳確認在警方錄影會面時沒向他展示和問及相關訊息。

「攬炒巴」劉祖廸

「攬炒巴」劉祖廸

陳指一旦李宇軒被捕 Mark Simon 及劉祖廸可續合作

但陳在盤問下承認,首次錄取口供時沒提過跟Mark Simon討論IPAC,控方問為何?陳稱「冇特別原因,只因為我唔係具體參與喺IPAC入面,所以當時嘅印象唔係好深刻」。法官李運騰問及,陳在書面供詞提到李被捕後,Mark Simon指不會影響「攬炒團隊」運作,「攬炒團隊」運作是甚麼意思?陳指,當時是指「攬炒團隊」的國際游說工作,而李本人帶領「日本線」、參與IPAC及SWHK事務,「咁所以一旦李宇軒被捕的話,咁唔單止可能IPAC會有影響,日本線同埋SWHK整體運作(亦受影響)」。

李官續問Mark Simon指不會影響「攬炒團隊」運作是甚麼意思?陳解釋,一來Mark Simon已有「Plan B」,二來他要處理美國線,加上根據他的理解,Mark Simon與IPAC有聯繫,「即係李宇軒被捕之後,就算好大打擊都好,咁Mark Simon同埋『攬炒巴』可以繼續合作、去做其他嘢」,即「攬炒巴」做巡迴演講「克服呢個困難」。辯方指,陳稱「根據他的理解」是其猜測,法官杜麗冰指證人猜測不會給予比重。

陳曾在盤問下否認其勇武隊涉及「721 白衣人」事件、中聯辦示威、2020 年口岸爆炸品事件等,控方問他有否與李宇軒討論中聯辦示威、2020 年口岸爆炸品事件?陳稱有,但並非指事件涉及其勇武隊。控方問陳是否曾提及此話題,陳確認。法官李運騰即向控方稱「這是新聞,每人都會討論」。

陳:黎想成為橫跨「和理非」和勇武派「大台」領袖

辯方盤問時指陳在2019年7至8月在火炭一工廈地下與李會面,他向李介紹「Captain」是勇武隊領袖、Cath負責製造爆炸品及汽油彈等,陳否認,「唔係咁講㗎,淨係話佢(Cath)好似話玩火魔咁樣」。法官李素蘭問甚麼是「火魔」?陳稱「應該係嗰陣時燒垃圾呀、燒路障,堆啲垃圾喺路中間燒」。

控方指陳供稱黎想成為勇武隊領袖,陳稱「我諗我唔係話佢想成為勇武隊嘅領袖,佢係想組織一個橫跨『和理非』同埋勇武嘅『大台』,而呢個『大台』係佢可以主導嘅」。陳指,當時勇武派沒有「大台」,「當時只有零零星星、特別出名嘅勇武小隊。所以如果一旦勇武小隊嘅領袖,同埋『和理非』嘅少數領袖,能夠組成一個領袖團隊,咁相當於主導晒成個社會運動,呢個係我當時嘅意思」。

黎改變對「攬炒派」負面睇法 因區選後認為可團結「老泛民」

對陳首被捕後接受警方錄影會面時提到「因為我對於SWHK嘅某啲目的,甚或乎背景我一直有存疑,咁可能我會有貶抑,對佢哋一啲負面嘅評論,可能會係私底下同朋友上面或會同家人有講過」。陳今庭上解釋,當時沒對SWHK目的或背景存疑,「但有啲關於SWHK唔好嘅風評,有同朋友講過」,包括李宇軒。

辯方早前問及,陳與黎、Mark Simon和李柱銘的接觸,他們是否對「攬炒」有負面印象,陳稱一開始是,控方續問後來如何?陳供稱,「其後黎智英同Mark Simon對於攬炒嘅取態有所改變」、「佢哋唔再批評佢(攬炒)或者反對攬炒派,尤其係喺國際線上,佢哋認為攬炒派係可以團結嘅」。陳稱,黎和Mark Simon對「攬炒」的態度是在區選後改變。法官李運騰問到「攬炒派」團結的對象,陳稱是與其他人、即「老泛民」。

法官李運騰重提,火炭「交流會」問陳帶李宇軒出席的目的?陳稱當時Telegram群組有「文宣」和「勇武」的人,他們大量發出邀請,「想多啲唔同人去」,於是陳傳訊息問李宇軒,李便出席。陳又稱「交流會」日期約為2019年8月或9月,應在「Coffee on Sunday」會面前。

法官李運騰又問到,2019年9月與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見面,陳安排李宇軒代替他赴會?陳稱「唔係替代㗎,因為當時Mark Simon都想有其他人,佢第一個問我,但佢都想要啲前線示威者,去講講示威嘅時候係點樣」。李官詢問火炭交流會及Rick Scott 見面的先後次序?陳稱應是先參加「交流會」。

陳指黎有「以身作則」續在網上呼籲制裁。(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指黎有「以身作則」續在網上呼籲制裁。(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黎有「以身作則」續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

陳憶述黎曾稱《蘋果》錄得虧損,《蘋果》英文版仍有價值,問陳曾否閱讀《蘋果》,陳指他閱讀《蘋果》中文電子版,但他不知黎在《蘋果》有《成敗樂一笑》專欄或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而後來有人向他轉發文章或影片連結,他才在被捕前得知黎英有訪談節目。

陳又曾稱,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只想製造寒蟬效應,國際游說工作應「繼續去做,唔好停」,黎又指他自己會以身作則在各大傳媒關注及制裁中國及香港,並要求陳續呼籲各界進行文宣、國際游說及參加初選等,最後黎表示會與美國方面商討及爭取支持,「睇吓有咩幫到年青人」。法官李素蘭問及,黎有否「以身作則」,陳表示有。 

李官再問,黎在《國安法》生效後至 2020年8月10日被捕期間,黎有甚麼國際游說,陳稱黎在美國推動《安全港》法案,及上述提到的相約智庫、外國政經界名人進行訪談,「佢喺美國搵人做翻譯,而其中一個做翻譯嘅人,係我認識嘅人,咁佢話返畀我知」。

李官針對陳與李的訊息,陳稱「I have to be the last one standing」,詢問陳當時想法是甚麼?陳解釋,當時他認為若李可離開,他就是最後一人留港,續與SWHK聯繫,但前提是李離開、Mark Simon不在港,以及「黎智英會離開香港或者佢被捕之後,我哋除咗通過Mark Simon之外,都聯絡唔到佢,喺咁嘅情況底下,咁我就會係,最後一個喺香港」。

Mark Simon告知陳 黎續呼籲制裁  

辯方問陳在《國安法》生效至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前,他有否看過黎的訪談?陳稱「應該至少睇咗一個」,但不記得訪談對象、內容是否提及制裁。至於陳稱在網上見到黎呼籲制裁,陳稱雖然沒閱讀過文章,但看到文章連結,「個標題就係話,希望有更加多外國可以制裁香港政府」。

法官李運騰問,陳在在哪個平台見到黎的文章連結?陳稱是Telegram。李運騰續問,陳是否相信黎會呼籲制裁?陳稱「係,我相信係,同埋我唔使咁複雜,我可以喺Mark Simon直接問到」,又指與Mark Simon保持聯繫,直至自己於2021年2月被捕,又指「如果你問我係咪知黎智英有繼續(呼籲制裁),Mark Simon 話畀我知佢繼續緊」。

控方將傳召證人周達權 

辯方表示,5月7 日(周二)續提問,控方指陳完成作供後,會傳召另一名證人周達權。法官李運騰指詢問審訊進度。控方指,證人作供後,控辯雙方會討論是否續傳召專家證人。辯方彭耀鴻另指或要求控方傳召6至7名警員。李官再問,是否仍需播放35小時「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彭指節目很重要。李官指,審訊會至6月初?彭指可能至5月底或6月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