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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老師請注意:「以法達義」是錯的

政事

通識老師請注意:「以法達義」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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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老師請注意:「以法達義」是錯的

2017年08月18日 21:49 最後更新:08月19日 09:43

黃之鋒等「雙學」三子被上訴庭判處6至8個月監禁,今次的判決由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和彭偉昌三名法官合議。長達64頁的判詞詳細解釋了不同的法律理念,包括保障集會自由權利和遵守法律兩者如何協調、集會為何不能夠使用暴力等。判詞精闢,值得關心法治概念者細讀。

判詞中最重要的一項是副庭長楊振權法官提到:「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

楊官所講的「有識之士」,顯然就是指戴耀廷。戴耀廷自2013年開始鼓吹發起起違反法律的佔中運動時,大力宣揚他所謂「以法達義」的理論,認為「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

時至今天,戴耀廷還大力鼓吹所謂「以法達義」的概念,港大法律學院有一個法律教育計劃,主講者是戴耀廷及公民黨的律師,他們更培訓通識科老師。他們宣稱,法治有四層:第一層是有法可依;第二層是有法必依;第三層是以法限權;第4層是以法達義。

以一個學術模型而論,戴耀廷的理論缺陷很明顯,他所謂的法治的頭三層,只是對法治不同面向的表述,並無層次高低,但他卻說成不同層次。或許他這樣說,只是想突出第四層的所謂「以法達義」,是法治的最高層次。在戴耀廷及香港大學的大力推廣下,現時見到各大報章及教育機構的通識教育機構的參考材料中,當講到法治時,都充斥著這種法治有四層的錯誤資料。

我們可以幾個角度分析戴耀廷所謂以法達義的謬誤。第一,憲法學的真正權威並非如此解說。戴耀廷作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在學術上的創見相當有限,鮮見刊於權威法律學刊,實際上較像一個政治行動家,他只是藉學術包裝,推動個人有關民主自由的政治理念。我也讀過憲法學,知道真正憲法學的權威是戴雪(A.V. Dicey)(1835 - 1922)。

憲法學的權威戴雪(A.V. Dicey)

憲法學的權威戴雪(A.V. Dicey)

這位英國憲法學權威著作了《憲法學學習初階》(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講述依法就是依法而治,相對於神權統治或個別官員的統治。他提出3大法治原則:1.依法而治,不犯法不受罰。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 權利和自己由法律保障。這是法治的傳統定義,不存在高於法律的正義。

戴雪也探討過所謂法律不公義的問題,他認為存持一個穩定的司法系統,遠重要於由於法律的不完善所帶來的不公義。他的微小讓步,只是在非常非常罕有的情況下,才能以武力革命去推翻法律。戴雪的理論確立了穩定的法律制度,對保障現代文明的重要。

第二、無限制的集會自由,是對自由和法治制度的重大威脅。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詞中指出,香港法律賦予香港居民的自由,絕不遜色於其他先進及自由社會。集會和示威的自由並非絕對和無限制的,如果示威者作出違法行為,包括一、未獲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而集會;二、以暴力來表達意見,就變成非法活動,干擾了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楊官說,這是「假以自由行使權利為名,而實質是破壞公眾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會導致社會陷於混亂狀態,對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有嚴重的負面影響,亦令其他人士無法行使應有的權利和自由,如該情況未能有效制止,什麼自由法治都是空談。」

在佔中時,這種情況非常清楚。佔中末段有26%的人支持佔中,其中20%的人曾經參與佔中,這些人為了推動自己認為公義的理念,佔據了馬路,實際上是剝奪了其他人使用道路的自由,甚至觸發連番衝衝,危害到市民的生命安全。

第三、誰來界定正義?戴耀廷號稱以法達義,對任何不公義的法律,都可以不遵守,等如說「做犯法事情都是法治,因為我正義」。問題是誰來界定正義呢?伊斯蘭國剛剛對西班牙巴塞隆拿發動恐襲,導致13人死亡,我們深信伊斯蘭國是邪惡的。但是,前美國中情局臥底探員Amaryllis Fox就有一個很發人深省的斷語:所有人都認為自己是好人,他在美國街頭問美國人,所有人都說伊斯蘭國是邪惡的。但如果你在伊拉克及敘利亞街頭問當地人民:美國為什麼會轟炸他們的國家?他們說「美國對伊斯蘭教信眾開戰。」

前美國中情局臥底探員Amaryllis Fox

前美國中情局臥底探員Amaryllis Fox

她的話發人深省,人人都覺得自己正義,那些高舉正義旗幟的人,呼籲我們不用遵守法律,實際上相當恐怖。當社會陷入混亂的時候,結局是軍法統治,所有自由、民主的理想,都變為空談。

我呼籲所有通識老師,仔細讀讀法庭這次的判詞,了解正確的法治概念,更希望港大也研究一下這份判詞,檢討一下法治教育計劃,是否在教導別人正確的法治觀念。

盧永雄

在今年美國發動貿易戰聲中,中國經濟保持強大的韌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12月11日調高今年中國經濟增長預測至5%,明年增長調高至4.5%,分別較10月公布的《世界經濟展望報告》分別上調0.2個及0.3個百分點。

中國駐美國大使館亦在社交媒體發出帖文,話中國在過去5年即十四五規劃期間,經濟增長強勁,由2020年的14.7萬億美元,增長到今年估計有19.3萬億美元,5年增加4.6萬億美元,這個增量已等如世界第3大經濟體的經濟總量。

如今世界第3大經濟體是德國,即是中國5年就生一個德國經濟出來。中國這種發展速度,的確驚人。

在駐美大使館帖文之下,美國網友的評論也很有意思,有網友話,「章家敦說中國會在明年崩潰,不過他在超過一個世紀前已作出此預測,他在那本《中國即將崩潰》的名著中,預測中國在2011年崩潰。在此之後,章家敦每次都講他只是估早了一兩年。所以最好把中國大使館這幅圖傳給他。」

講起「中國崩潰論」崩潰,最近又看到一篇很有趣的文章。紐約大學上海分校特聘教授郭怡廣 (Kaiser Kuo)在英文通訊平台《意念快訊》(The ideas letter)上刊登的一篇文章,題為:《大清算:西方應該從中國學到什麼》。郭怡廣認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一面鼓吹「中國崩潰論」,一面又大肆宣傳「中國威脅論」,這樣的矛盾體現了西方政客和知識份子的複雜心態:他們既無法接受又無法忽視中國在西方道路之外,獲得如此空前的發展與成就。

郭怡廣話,中國難以理解的驚人成就,包括減貧、發展、能源轉型等等。中國這些成就表明,無論西方對中國政治體制看法如何,當中國在許多方面取得非凡成功,當中國這個曾被認定落後的大國在可再生能源、人工智能和基礎設施等領域實現跨越式發展時,這樣對西方思想構成巨大挑戰。

美國曾相信「美國例外論」,認為國家之間有固有等級觀念。「美國例外論」意指美利堅合眾國地位獨特,獨一無二地以自由、個人主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等思想為建國基礎;國家穩定強盛,人民富裕幸福,外國無可比擬,在世界上引領捍衛自由潮流。

郭怡廣話,中國的成就系統性地動搖了「美國例外論」的根基,挑戰了各國要以西方作為規範、其他文明由此派生的國家等級觀念。它打破了多個曾經被深信不疑的教條,大家看到的新現實是:市場經濟未必需要自由民主;創新未必需要完全的政治自由;社交媒體未必能解放威權國家。

氣候變化問題清晰地映照出這場思想的大清算。面對氣候危機,人類的反應常常是否認和拖延;但中國不是這樣,中國本身就是一個「悖論」:她本來是最大碳排放國,但如今偏偏變成最大可再生能源建設者。這揭示了一個深刻啟示:本世紀的政治合法性可能更取決於「雜亂而緊逼情勢中的執行能力」,而非意識形態的純粹性。

郭怡廣話,中國展現這種績效式的合法性體現在多個維度:創造繁榮能力、大規模建設能力、壓力下的創新韌性、承受經濟脅逼的能力以及為全球挑戰調動資源的能力。在這些方面,中美之間的差異對比正越發難以忽視。這逼使我們思考:政治合法性是否必須兼具程式民主與治理效能?

郭怡廣話,美國當前的困境根源在於自身:戰爭泥潭、金融危機、政治極化、社會撕裂。美西方要停止坐待崩潰,必須認識到中國體系運行有效、成就顯著。等待中國失敗不是戰略,而是逃避現實。要擁抱多元的現代性,明白現代性不再是西方專屬。

既然西方學者都有反思,香港亦應反思。

我們在2021年開始完善政制,2022年新制度開始逐步運行,如今只過了3年,只是開始而非終結。在新制度剛剛運作之時,自然未夠暢順,自然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這並非新制度的問題,這反而是舊制度殘留的問題,例如執行官員避事,就是這過去過份政治化的壓力,逼出公務員的「少做少錯」思想,最好「你睇我唔到」。這不是新制度缺乏監督的問題,這反而是舊制度過度監督的問題。

郭怡廣提到,政治合法性必須兼具程式民主與治理效能。

過去香港反對派單方面追求極致的程式民主,他們只是「美國例外論」的死忠信徒而已。如何在一定程度的程式民主基礎上,提高政府的治理效能,才是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想重新提高程式民主,似乎解錯題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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