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在新司法年度開幕禮上再度呼籲政府和立法機關,儘快果斷落實司法組織綱要法的修改工作,進一步完善司法體制運作。
他指出,終審法院對前檢察長案件的審理,再次突顯修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案件審理時橫跨整個司法年度,佔用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各一名裁判書製作法官的絕大部分時間。由於司法組織綱要法沒有關於終審及中級法院的法官可以審理同一法院內已分發給其他法官的案件的兼任制度安排,也不允許通過臨時委任制度從下級法院調任法官支持,致使法官委員會無法將參與審判的兩位法官所承擔的其他案件分發給其他法官,嚴重影響其他案件的審理進程。
岑浩輝另外表示,修改訴訟法律制度,簡化訴訟程序是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途徑,特區政府正就民事訴訟法典的修改前期研究,他尤其希望那些所謂法律界元老們,要確實正視及擁抱澳門特區已回歸中國並成立近十八年的社會現實,不要再死守在歐洲大陸法系國家,包括葡萄牙早已抛棄的阻礙社會發展和司法運作的舊思維、舊制度,要從一國兩制以及澳門社會實際出發,加速推進修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