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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平常心看國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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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平常心看國歌法

2017年11月06日 19:51 最後更新:19:58

內地訂立國歌法,並以附件三形式,成為可以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香港將會立法實施,引起政治辯論,有支持泛民的法律學者甚至形容國歌法的立法,是一個兩制的最大考驗。另亦聽到一些泛民法律界議員說,國歌法很難執行,例如一個大球場內有幾千人噓國歌,你可控告得哪一個,跟著亦有建制派議員附和這些觀點。

我覺得討論問題,必須要抓著大方向,國歌法不應令無辜的市民誤墮法網,立法不應過嚴,但一些討論存在誤解,也可澄清。

第一,「幾千人噓國歌,可以控告哪一個」的問題。這種類型的邏輯謬誤,經常在非常「小學雞」的情境裡出現,例如小明話整間學校的同學也在講粗口,為何老師只罰他?答案可能簡單到老師聽到他講粗口,有證據就罰他。

有證據才處罰的邏輯亦可套用在刑事罪行方面,例如去年農曆年的暴動,有幾百人參與在街上掟磚,隨後只是告了幾十人,政府找到證據證明那一個人掟磚襲警,就控告那個人,其他參與的人,無法找到他們的罪證,就無辦法去控告。當國歌法訂立後,侮辱國歌、噓國歌很可能是犯罪行為,如果一個鏡頭影過去,清清楚楚影到一個人在大聲噓國歌,最後他被拘捕及起訴,相信就很容易入罪;只能告到一個人,不能告到所有犯罪者,不等於這條法例有問題。

第二,有一種意見說香港民智已開,不需要立法禁止。持有這觀點的多數是一些懷柔論者,他們都是好人,通常保持一種息事寧人的態度。不過他們最難解答的問題,就係次次香港對外隊踢足球比賽時,都有球迷噓國歌,若沒有國歌法又如何制止這些球迷群眾性噓國歌的行為呢?

香港球迷噓國歌,就令香港隊受到亞洲足協和國際足協的懲罰,先以罰款開始,若重覆再犯,甚至要停賽,如果不立法禁止,根本就制止不了這些行為。香港做事很多時都講國際標準,噓國歌是國際社會不容許的行為,為何香港人會做,而又沒有方法制止呢?

第三,立國歌法真是對一國兩制的重大挑戰嗎?我們評價國歌法有沒有損害港人一般的自由,可以用平常心去判斷,標準是究竟立法只想管制那些惡意侮辱國歌的人,還是會令一般平民百姓很易在無意識下誤墮法網?我們要求立法是針對那些惡意侮辱國歌的人,二不讓平民百姓誤墮法網。侮辱國歌的情況比比皆是,例如將它改成為粗口歌到處唱,有關情況近年有愈演愈烈趨勢,也將很多不是太政治化的場合,變得很政治性。我們回歸本源,立法應該只是禁制這些行為。

刑事案是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被告犯罪,亦要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只要合理立法,就不會將管制範圍無理擴大。我們關心國歌法,應從這些角度着眼。

我覺得對一國兩制的最大挑戰,並不是國歌法的立法,尊重國歌只是基本應有之義,只是到不尊重的行為越演越烈時,才要立法來制止。我認為國歌法甚至廿三條立法,都不是一國兩制的重大挑戰,反而現在社會上興起的港獨風潮,興起的暴力示威風氣,興起的種種「違法達義」的示威行為,才是對一國兩制的最大挑戰。因為要一國兩制實行得好,就必須香港與內地良性互動,大家互諒互讓。鼓吹暴力示威行為,縱容否定國家而追求獨立的思想,就會激發中央以種種方式來防避香港走上歪路,這就是一種「惡性互動」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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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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