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僭建風波未息,又懷疑去年以首置形式購入淺水灣豪宅,因而大幅慳稅近1,600萬元。
鄭若驊早兩天在商台節目自爆,除了擁有捲入僭建風波的屯門海詩花園豪宅外,她還擁有兩個其它物業。後來傳媒發現她其他物業有零星的僭建,鄭若驊此舉無疑是趕在問責問員要申報擁有物業前,自行公布所持物業及僭建情況,免陷入給外界揭發的被動。然而,新公布持有的物業,焦點不只是僭建,還有以甚麼身份購買的問題。
據鄭若驊公布,除海詩花園外,她還持有一個沙田駿景園及一個淺水灣海峰園的單位。其中屯門海詩花園在2008年以私人公司柏星發展有限公司購入,買入價為2,600萬,沙田駿景園則以維欣投資有限公司名義,在2006年以595萬元購入;最新而價格最貴的則是淺水灣海峰園的豪宅單位,在去年8月底以個人名義購買,購入價為6,200萬元,繳付印花稅263.5萬元、稅率為4.25%。
按此稅率計算鄭若驊應是以首置身份購買,因為若她仍是以非首次置業身份買入,在政府2016年實施的樓市新辣招下,她需繳付買家印花稅15%及從價印花稅15%,合共須付稅1,860萬元,現時以首置購入則無形中慳稅1,596.5萬元。
政壇八卦友就話,理論上而言,若之前擁有了物業,再買樓時就不算是首置,違反政府相關稅務條例的精神。
但實際上卻有法律隙可走,以鄭若驊為例,她之前的物業都是以公司名義擁有,現在以個人名義買入最貴的海峰園,以個人名義持有的物業計,表面上都是第一次買樓,走法律隙而已。
不過,作為一個律政司司長,給人看到如此游走法律縫隙之間,感覺就真的不是很好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