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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隨機斬人台漢死刑判決 法院:合乎自首規定

兩岸

撤銷隨機斬人台漢死刑判決 法院:合乎自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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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隨機斬人台漢死刑判決 法院:合乎自首規定

2022年01月19日 18:40 最後更新:18:42

台灣新北市新店區2020年3月發生隨機殺人案,26歲男子因與妻子吵架,竟以廚刀襲擊並刺死路邊一名無辜的男子,早前在當地法院一審被判處死刑,並須需賠償死者雙親1,600萬元新台幣(約444萬港元)。案件上訴在當地的高等法院宣判,法官認定王秉華符合自首要件,撤銷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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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王秉華個性衝動,情緒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不佳,只因和前妻吵架,為了宣洩心中憤怒情緒,就持刀以背後偷襲方式刺殺與爭執完全無關的受害者,視人命為草芥,行徑冷血,極端惡劣,造成永遠無法回復的損害。法院全盤考量及綜合評價後改判無期徒刑,將王秉華與社會長久隔離,已足收懲儆之效而達社會防衛目的,並可使被告面對往後的監禁歲月,藉忍受對自由的渴望,及良心自責煎熬,悔悟反省所為,對自己所為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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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審法官認為難以認定王秉華自首,是本於真誠悔悟,二審高等法院卻認為他報案後留在路邊等待警方到場拘捕,面對法律制裁,使警員得以迅速發覺本案犯罪事實,節省訴訟資源,符合刑法第62條自首規定,難謂具有「因情勢所迫而不得不自首」或「因預期邀獲必減之寬典,而恃以犯罪」等不真誠的自首動機,因而撤銷改判。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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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對於王秉華聲請精神鑑定,法官從他在案發前和前妻因故發生爭執、行兇後隨即逃離現場等行為及事後陸續與他人對話的過程及內容,可見見王秉華行兇時仍有足夠辨識能力,並無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導致辨識行為能力降低。

原因隨機刺殺路人一案被判死刑的台灣男子王秉華,獲改判無期徒刑。網上圖片

原因隨機刺殺路人一案被判死刑的台灣男子王秉華,獲改判無期徒刑。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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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住持竟是「逃亡23年殺人犯」還已成家 浙江警連跨3省抓捕歸案

2024年04月21日 14:20 最後更新:15:46

內地一逃犯在逃亡期間冒用他人身分躲在寺廟內當住持,在外育有一兒一女,逃亡23年後近日終被浙江溫州警方抓獲。

收到線索立即前往排查

據報導,今年3月底,鹿城警方收到一條線索,2001年發生在市區一賓館裡的一起命案的逃犯李姓男子,可能出現在廣東揭陽一帶。專案組中的3名警察立刻驅車1000多公里前往廣東揭陽。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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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警察在當地逐一排查線索,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一間寺廟中的住持。不過,警方抵達寺廟後,對照鎖定的目標嫌疑人,發現該住持的長相與李姓男子判若兩人。

奇怪住持身份成疑 在外竟育有兒女

經調查發現,該住持對外自稱姓劉,是寺廟的負責人。為了能進一步確認該和尚的身分,警方一邊對寺廟進行秘密排查走訪詢問,一邊對該和尚的生活軌跡、關係行為進行再研判。經過分析,警方掌握到該住持在外的「妻子」,並發現兩人育有一兒一女。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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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夢中被捕 承認自己是殺人犯

警方在各種線索證據之下,決定到住持一家居住的租屋處進行逮捕。李姓男子在睡夢中被警方逮捕,並當場承認,自己就是2001年在溫州、寧波以殘忍方式接連殺害2人的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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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輾轉逃亡多地 冒用他人身份當主持

李姓男子坦言,案發後他逃竄至四川、湖南一帶,其間撿到一張名為劉某的身分證,於是便冒用了劉某的身分在一佛學院學習。 2008年,他輾轉逃至廣東揭陽,以劉某的身分在當地一處寺廟內生活至今,並當上住持。為了瞞天過海,他在寺廟周遭加裝監視器,以躲避警方,在外也都會靠化妝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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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警方橫跨三省歷經9小時押解李姓男子回溫州,溫州、寧波兩起23年命案積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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