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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前員工涉連登發文煽惑刑毀 辯方指警員誘導簽記事冊

社會事

無綫前員工涉連登發文煽惑刑毀 辯方指警員誘導簽記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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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前員工涉連登發文煽惑刑毀 辯方指警員誘導簽記事冊

2022年01月26日 14:03 最後更新:14:13

無綫電視前員工2019年涉在連登討論區發文,呼籲示威者損壞港鐵站閉路電視、「裝修」美心商店、杯葛TVB廣告商及「火攻」電視城發射站等。他否認3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辯方指警員誘導被告簽署記事冊,這不是正式供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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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盤問時任警員、現職公司註冊處註冊主任的證人劉百龍指出,劉沒可能在1分鐘內完成宣布拘捕、警誡被告,在記事冊紀錄及要求被告簽署確認。邀劉即場重演當時情況,至抄錄完畢劉共用了1分35秒。辯方指若加上讓被告確認內容及簽署的時間,必定超過1分鐘。劉不同意,指當時沒計算秒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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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亦指出,被告簽署記事冊曾要求更改部分內容,惟劉對被告稱記事冊不是正式供詞,被告遂簽署確認,劉對此否認。

庭上亦播放在案發翌日,被告進行第2次警誡錄影會面片段。被告稱在2015年因追星活動結識幾位朋友,朋友稱不能註冊連登帳戶,被告遂答應借出帳戶,2017年因追星活動減少沒再見過他們。他發現帳戶有不是由他發出的貼文時,曾聯絡連登管理員要求刪貼,惟未獲回覆,最後他留下電郵。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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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被告張建華報稱技術員,他被控在2019年8月9日、11月14日和11月19日,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港鐵公司的閉路電視、美心的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及無線電視的發射站。

證人時任警員劉百龍。

證人時任警員劉百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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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WhatsApp群組揚言殺警 各囚22個月

2024年04月29日 20:01 最後更新:20:43

3名男子被控於2019年在WhatsApp群組內揚言要殺警及傷害其家屬,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2個月。

法官張潔宜。 資料圖片

法官張潔宜。 資料圖片

法官張潔宜在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正經歷持續嚴重的暴力衝擊,3名被告煽惑傷害警員及其家人,涉案訊息內容包括「鼓勵無底線的暴力襲擊」、「無差別殺警」等,3人更提議搶警槍、射箭及使用「鏹水」。3人又誣蔑警員謀殺、性侵示威者及以催淚煙傷害市民,可能引致他人對警方更為不滿、不信任和仇視,打擊警方的公信力。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事後遭人起底及電話滋擾,其中一名被告的工作地點更遭人拍門。但法官認為滋擾情況輕微,沒有造成長遠影響,不構成減刑因素。

法官考慮到本案檢控過程存有延誤,3人背景良好,酌情減刑,但3人在仇警情緒下煽惑他人,加重本案嚴重性,因此作出有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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