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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促政府徹查 童樂居虐兒案 社福機構應引以為鑑

政事

社聯:促政府徹查 童樂居虐兒案 社福機構應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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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促政府徹查 童樂居虐兒案 社福機構應引以為鑑

2022年01月26日 20:56 最後更新:21:13

社聯認為,保護兒童會相關管理層提出請辭以承擔責任,是負責任的做法。虐兒事件反映機構管理上出現不少問題,員工缺乏適當培訓,服務督導及監察工作亦有嚴重漏洞。所有幼兒服務機構以至社福機構也應引以為鑑,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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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認為,除了為員工提供恆常專業的培訓及督導支援外,亦需要有合適的積效審查及監察措施,以及董事會在機構發展及資源管理上的領導。社聯期望獨立調查委員會在下一階段對機構整體運作、人力資源、管理及管治作出深入研究,提出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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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認為,政府須作出深入及公正的調查,作出具體改善措施。社署務必以兒童福祉為優先考慮,為受虐兒童安排合適照顧方案,並持續監察保護兒童會執行各項改革建議,確保童樂居能夠為兒童提供優質的服務。社聯建議,社署與業界商討如何完善現有的服務配套以及監察制度,保障兒童的權利及身心發展,讓市民重拾對兒童住宿服務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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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福利政策發言人莫建成強調,當局必須繼續調查離職或仍在職的管理層及員工,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不能讓有關人士以離職逃避法律責任。他又要求社署停止對該會的資助及收回營運權,並將有關服務交予其他社福機構營運,由專業的社福機構照顧兒童。他並敦促社署公開整份調查報告。

保護兒童會已經接納總幹事蔡蘇淑賢及童樂居院長崔惠英請辭。資料圖片

保護兒童會已經接納總幹事蔡蘇淑賢及童樂居院長崔惠英請辭。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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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中袖手旁觀 兩被告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2024年01月15日 18:48 最後更新:21:00

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早前分別承認1項及2項虐兒罪,稱在案中僅袖手旁觀的其中兩名幼兒工作者,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同案其中一名被告,將一名女童整個人提起摔到地墊上,面部著地,52歲時任幼兒工作助理的被告李慧心在旁手插褲袋,視若無睹,無動於衷。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另一名61歲時任兼職護理員鄭淑貞,在同案另一名被告多次大力拍打另一名女童頭部時,鄭淑貞負有照顧責任卻不加干預,嚴重破壞誠信。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認為,辯方求情指2名被告僅袖手旁觀,乃淡化角色,童樂居職員守則中訂明嚴禁體罰及暴力行為,須確保兒童安全,2人負有積極責任保護兒童,卻對幼童麻木不仁,漠不關心,旁觀惡行助長歪風,讓他人可以肆無忌憚任意妄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強調,2人受薪工作服務社群,卻干犯傷害弱勢社群的罪行,判監無可避免,考慮到2人並非施襲者,每罪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部份刑期分期執行,判處李慧心監禁4個月,鄭淑貞監禁4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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