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的「疫苗通行證」即將於本周四(24日)正式實施,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蔡傑銘表示,法例上容許疫苗通行證上有豁免,但理由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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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傑銘表示,有關疫苗通行證的豁免情況,法例上容許疫苗通行證上有豁免,惟他強調豁免理由須合理,例如是否只經商場回家或順道購物;至於其他豁免情況,包括商場有醫療、診所要求醫、到食肆買外賣等,當局稍後會有專題網站會仔細提及。他又指,現時只是希望市民接種疫苗,強調「疫苗通行證」不是很複雜,打針就可通過這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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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傑銘指,所有食肆會如現時的D類食肆一樣,進入前須掃「安心出行」二維碼,當局現時也會不時執法查核;至於其他被動查核的處所。他指只要市民已打針,有通行證,已符合法律要求,強調並非希望透過執法行動而要求市民打針。
食衛局強調不希望透過執法行動而要求市民打針。資料圖片
衞生防護中心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更新接種新冠疫苗的暫擬共識建議,建議擴展XBB變異株mRNA疫苗為非高風險優先組別人士的初始劑次。
聯合科學委員會21日進行會議檢視最新科學實證,得悉現有供應的所有疫苗能減低重症和死亡的風險。專家亦得悉早期科研結果顯示,XBB疫苗可針對已成為本港主流病毒株的JN.1提供加強保護。
專家建議,在供應充足的前提下,建議擴展XBB疫苗的使用作為非高風險組別人士例如健康成人的初始劑次,而此類人士無須接種加強劑。市民仍可按個人意願,選擇接種其他新冠疫苗包括滅活及mRNA疫苗,作為初始劑次和加強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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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高風險優先組別人士及接種加強劑的時間,委員會認為今年可沿用早前的建議,即高風險優先組別人士,無論以往曾接種多少劑數的疫苗,應在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新冠病毒至少六個月後,接種額外一針的加強劑以加強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