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周庭前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控裁判官四度批出搜查令,准許警方搜查其電子產品及查看手機內容,更到太古坊Facebook總部查閱周庭專頁的帳戶資料及訂閱者資料,要求法庭裁定裁判官簽發及警方執行該些搜查令的行為屬違法違憲。法官高浩文今早於高等法院交代經與訟雙方同意,駁回是次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命令黃之鋒及周庭須為警方支付66000元訟費。
申請人為黃之鋒及周庭,建議答辯人警務處處長。雙方今日均無法律代表到庭,法官交代雙方早前透過存入同意傳票,建議駁回申請,法官遂順應建議下令。
政事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周庭前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控裁判官四度批出搜查令,准許警方搜查其電子產品及查看手機內容,更到太古坊Facebook總部查閱周庭專頁的帳戶資料及訂閱者資料,要求法庭裁定裁判官簽發及警方執行該些搜查令的行為屬違法違憲。法官高浩文今早於高等法院交代經與訟雙方同意,駁回是次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命令黃之鋒及周庭須為警方支付66000元訟費。
申請人為黃之鋒及周庭,建議答辯人警務處處長。雙方今日均無法律代表到庭,法官交代雙方早前透過存入同意傳票,建議駁回申請,法官遂順應建議下令。
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正身處海外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早前並無如期回港報到,警方確認已經正式通緝周庭。
警方舉行記者會回顧去年香港治安情況,被問到周庭是否已被通緝,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確認,表示警方處理每宗案件時,都會因應實際情況採取各種行動,追查一些畏罪潛逃人士的下落,例如發出懸紅、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或列入通緝名單等,希望將這些人士通緝歸案。
簡啟恩形容畏罪潛逃是羞恥行為,任何逃犯都不應該妄想潛逃離開香港後,可以逃避任何刑責,又說除非周庭自首,否則她將會被終生追捕。他說,這些人士出賣誠信畏罪潛逃,利用瞞騙手段,逃避法律的責任,離開香港後就堆砌一些藉口,以受害者的姿態,企圖自我製造一些光環,博取同情,更可恥是乞求外國反華勢力的包庇。
他又勸喻周庭或其他在逃人士回頭是岸,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身,否則只會泥足深陷和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