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時許警方接報,指港鐵炮台山站有一名持有一把手槍物體的可疑男童。警方大為緊張,隨即派員到場截停。網上圖片所見,警員當時嚴陣以待,身穿防彈衣和持衝鋒槍進入地鐵站。
警員其後將年約13歲的涉案男童截停,經檢查後男童所持的為玩具手槍,虛驚一場,其後便將男童帶返警署進一步調查。
社會事
下午4時許警方接報,指港鐵炮台山站有一名持有一把手槍物體的可疑男童。警方大為緊張,隨即派員到場截停。網上圖片所見,警員當時嚴陣以待,身穿防彈衣和持衝鋒槍進入地鐵站。
警員其後將年約13歲的涉案男童截停,經檢查後男童所持的為玩具手槍,虛驚一場,其後便將男童帶返警署進一步調查。
警方在上水及粉嶺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4人。
警方指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全部人獲准保釋,6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被捕4人,包括兩名本地男子、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6至66歲。涉案的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