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周日印發了《關於加強新時代離退休幹部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組部負責人就《意見》的起草製定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向新華社記者表示,「提出離退休幹部黨員特別是擔任過領導職務的幹部黨員,要嚴守有關紀律規矩,不得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新華社圖片

新華社圖片

中組部負責人指,近年來出現的個別黨員幹部退休後放鬆自我要求、發生違紀違法問題的新情況,作出了更嚴格、更明確、更具體的規定和要求,故製定了今次的《意見》,而擔任過領導職務的離退休幹部黨員要發揮表率作用。

新華社圖片

新華社圖片

在嚴明紀律規矩方面,中組部負責人特別指出,離退休幹部黨員特別是擔任過領導職務的幹部黨員,要嚴守有關紀律規矩,「不得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不得傳播政治性的負面言論,不得參與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不得利用原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利益。

新華社圖片

新華社圖片

中組部負責人提到,意見要求「對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組織應當採取適當方式進行批評教育……強調對不重視開展組織生活的離退休幹部黨組織,要嚴肅批評、督促整改。」

中辦的《意見》指出,不得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資料圖片

中辦的《意見》指出,不得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