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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控煽惑他人意圖傷警 22歲男生准保釋候訊

社會事

改控煽惑他人意圖傷警 22歲男生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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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控煽惑他人意圖傷警 22歲男生准保釋候訊

2022年05月24日 17:45 最後更新:17:49

22歲男學生涉在2019及2020年間,兩度煽惑他人傷害警員,案件今於屯門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改控2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案件押後至6月14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被告續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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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戩烽,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6日及2020年3月8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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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於屯門法院再訊。

案件今於屯門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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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WhatsApp群組揚言殺警 各囚22個月

2024年04月29日 20:01 最後更新:20:43

3名男子被控於2019年在WhatsApp群組內揚言要殺警及傷害其家屬,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2個月。

法官張潔宜。 資料圖片

法官張潔宜。 資料圖片

法官張潔宜在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正經歷持續嚴重的暴力衝擊,3名被告煽惑傷害警員及其家人,涉案訊息內容包括「鼓勵無底線的暴力襲擊」、「無差別殺警」等,3人更提議搶警槍、射箭及使用「鏹水」。3人又誣蔑警員謀殺、性侵示威者及以催淚煙傷害市民,可能引致他人對警方更為不滿、不信任和仇視,打擊警方的公信力。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事後遭人起底及電話滋擾,其中一名被告的工作地點更遭人拍門。但法官認為滋擾情況輕微,沒有造成長遠影響,不構成減刑因素。

法官考慮到本案檢控過程存有延誤,3人背景良好,酌情減刑,但3人在仇警情緒下煽惑他人,加重本案嚴重性,因此作出有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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