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的內地演員景甜演出過《金剛:骷髏島》、《環太平洋2:起義時刻》等荷里活電影,近日她卻因「違法廣告代言」,而遭內地官媒《央視》點名,景甜昨日(28日)即在在微博發文致歉。
據《央視》報導指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選用景甜為其生產經營的「果蔬類」食品作廣告代言,相關「果蔬類」食品為普通食品,並無有效證據證實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應知法律規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進行治療、保健等功效宣傳,且未經有效途徑對代言商品有關功效進行核實的情況下,仍以自身名義和形像在廣告中宣稱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為已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出,景甜除被沒收廣告代言所得共計257.9萬人民幣(約302.2港幣),還依法被罰款464.22萬人民幣(約543.95港幣),共計722.12萬元人民幣(約846.15港幣)。對此,景甜在微博發文致歉,表示接到監管部門通知就積極配合調查,為自己沒有充分作到審查義務鄭重道歉,並在第一時間繳納全額罰款。
景甜原文:
「在接到市場監管部門的相關通知以來,我和團隊第一時間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在合同簽過程中未盡到充分的審查義務,也對信賴相關產品的消費者造成了負面影響,在此鄭重致歉。
作為一名文藝工作者,本職工作應以作品為一切出發點,我深刻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完全接受市場監管部門對我的處罰決定並已第一時間全部繳納罰款。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將繼續秉承著對廣大消費者高度負責的原則,今後絕不代言此類相關的任何產品,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此後,不少細心粉絲發現發現,景甜代言代言的法國奢侈品牌Dior、芙芙化妝品已在官方微博中經刪除與她相關的內容,而另一時尚品牌ARSIS則發出聲明,指在與景甜代言合作中不涉及任何虛假宣傳,涉事品牌與他們也無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