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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涌橋路校巴意外致25人傷 校巴司機承認危駕

香港電台

去年大涌橋路校巴意外致25人傷 校巴司機承認危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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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涌橋路校巴意外致25人傷 校巴司機承認危駕

2022年07月04日 15:05 最後更新:15:20

沙田大涌橋路去年有校巴連切四線後衝出單車徑,造成25人受傷,包括23名學生,涉事校巴司機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期間獲准繼續保釋。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患肝癌和換肝,依賴藥物維生,案發後脊椎受傷,需臥床1個月治理,目前不能彎腰,不良於行。辯方指被告犯案因一時貪快切線超車,做出錯誤決定,希望法庭能輕判緩刑。

案情指,案發於大涌橋路及火炭路交界,時速限制為70公里,被告陳金棠去年6月4日下午1時許駕駛校巴沿大涌橋路往馬鞍山方向行駛,車上有55人,主要為學生。他在富豪花園對出附近從左二線連切四線,該行車線上當時無其他車,校巴越過鄰線車龍,直撞石壆,撞毀壆上交通燈、反光牌及6米圍欄,再撞到旁邊一輛私家車,衝出馬路到斜坡下的單車徑。私家車司機、保姆及23名學生受傷。

辯方呈上涉案學校校長及班主任求情信,指校巴當時車速約時速70公里,按照法例沒有超速,被告任職校巴司機10年,過往駕駛紀錄良好,僅於2017年被罰一次定額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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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註冊局主席認為與勞福局之間或存誤會 將晤孫玉菡澄清

2024年05月10日 22:57 最後更新:23:20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時任勞福局局長已隨即作出《公告》,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條例》附表2,但社工註冊局至今仍未採取具體行動,為實施《公告》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成為註冊社工,以保障國家安全及維護公眾及受助人的利益。

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回覆查詢時表示,在法例的指定要求下,註册局已有清楚機制,將國安法相關罪行包含在附表內,以處理一旦有社工違法的情況,認為不存在註册局無跟進,又認為與勞福局之間或者存在誤會。伍銳明說,晚上出席一項活動期間有機會與孫玉菡簡短交談,孫玉菡同意雙方稍後會面,讓註册局澄清當中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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