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在過去一連三日在區內進行代號「追捕者」(QUICKCHASER)的打擊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拘捕7名本地男司機,年齡介乎33至55歲,分別涉嫌「酒後駕駛」、「在藥物影響下駕駛」、「無牌駕駛」及「欠交法庭罰款」。
東九警方打擊酒駕藥駕行動共拘7人。警方提供圖片
東九警方打擊酒駕藥駕行動共拘7人。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提醒駕駛人士,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屬嚴重罪行,有機會引致嚴重交通意外,累己累人,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切勿以身試法。另外,警方重申,管有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東九龍總區。資料圖片
東九警方打擊酒駕藥駕行動共拘7人。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在東九龍打擊販運危險藥物丶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及酒後駕駛,共拘捕4名司機及向4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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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凌晨約1時,在福淘街近觀塘道截查一輛私家車,檢獲懷疑可卡因及懷疑氯胺酮,合共約值10萬3千元,私家車35歲男司機同時未能通過快速口腔液測試,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 「在藥物影響下駕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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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警員在西貢宜春街近灣景街發現一輛私家車,懷疑司機酒後駕駛。截停及經初步調查後,42歲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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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在彩虹道近太子道東截查一輛私家車及一輛輕型貨車,34歲男司機及26歲非華裔男司機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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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捕司機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中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