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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 二審駁回上訴男友維持死刑

兩岸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 二審駁回上訴男友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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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 二審駁回上訴男友維持死刑

2022年09月20日 12:11 最後更新:22:33

江蘇南京21歲女大學生李倩月,2020年被男友洪嶠夥同另2名男子合謀殺害一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日二審公開宣判上訴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殺人、上訴人洪嶠、原審被告人祁文強盜竊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李倩月失蹤前離開南京社區的閉路電視畫面。

李倩月失蹤前離開南京社區的閉路電視畫面。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今年7月7日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洪嶠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對被告人張晨光、曹澤青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祁文強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准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勝、陳壽萍撤訴。宣判後,洪嶠、張晨光、曹澤青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7月20日受理該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8月26日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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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倩月失蹤前離開南京社區的閉路電視畫面。

江蘇南京21歲女大學生李倩月,2020年被男友洪嶠夥同另2名男子合謀殺害一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日二審公開宣判上訴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殺人、上訴人洪嶠、原審被告人祁文強盜竊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報,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既漂亮又溫柔,卻遭男友洪某殺害。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今年7月7日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洪嶠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對被告人張晨光、曹澤青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祁文強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准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勝、陳壽萍撤訴。宣判後,洪嶠、張晨光、曹澤青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7月20日受理該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8月26日公開審理。

李倩月在2020年6月從江蘇某院校畢業,失蹤前與男友洪某同居。

李倩月在2020年6月從江蘇某院校畢業,失蹤前與男友洪某同居。

2020年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遇害,傳男友欲出100萬私了,父親表示要嚴懲兇手。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查明:2020年7月初,上訴人洪嶠因與女友李某月(被害人,歿年21歲)在戀愛交往過程中發生矛盾,遂邀約上訴人張晨光、曹澤青幫忙殺害李某月並制定作案計畫。洪嶠事先設計誘騙李某月購買7月9日的機票從江蘇省南京市前往雲南省景洪市,並提供資金和部分作案工具,帶領張晨光、曹澤青多次演練殺人方法,並交待作案細節和定時匯報等要求,指使張晨光、曹澤青從南京市乘機提前抵達景洪市至商定的作案地點猛海縣普洱茶公園,購買鐵鍬預先挖好土坑。李某月被誘騙至作案地點,曹澤青、張晨光將李某月殺害並掩埋。

李倩月生前喜歡在社交媒體發布照片。

李倩月生前喜歡在社交媒體發布照片。

李倩月被邀到雲南猛海旅遊,其間被男友殺害。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三人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洪嶠、原審被告人祁文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二人的行為均構成盜竊罪。洪嶠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應數罪並罰。在故意殺人共同犯罪中,洪嶠系犯意提起者,並實施具體組織及指揮行為,提供相應資金和部分作案工具,設計誘騙被害人李某月至案發地,提供李某月的行程信息,罪責最為突出。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法院駁回3人上訴,女死者男友維持死刑。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法院駁回3人上訴,女死者男友維持死刑。

據報,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既漂亮又溫柔,卻遭男友洪某殺害。

據報,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既漂亮又溫柔,卻遭男友洪某殺害。

李倩月在2020年6月從江蘇某院校畢業,失蹤前與男友洪某同居。

李倩月在2020年6月從江蘇某院校畢業,失蹤前與男友洪某同居。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查明:2020年7月初,上訴人洪嶠因與女友李某月(被害人,歿年21歲)在戀愛交往過程中發生矛盾,遂邀約上訴人張晨光、曹澤青幫忙殺害李某月並制定作案計畫。洪嶠事先設計誘騙李某月購買7月9日的機票從江蘇省南京市前往雲南省景洪市,並提供資金和部分作案工具,帶領張晨光、曹澤青多次演練殺人方法,並交待作案細節和定時匯報等要求,指使張晨光、曹澤青從南京市乘機提前抵達景洪市至商定的作案地點猛海縣普洱茶公園,購買鐵鍬預先挖好土坑。李某月被誘騙至作案地點,曹澤青、張晨光將李某月殺害並掩埋。

另外,上訴人洪嶠曾於2019年5月,指使原審被告人祁文強在南京市某度假區盜竊一台單目夜視儀(價值人民幣18,000元)。

2020年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遇害,傳男友欲出100萬私了,父親表示要嚴懲兇手。

2020年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遇害,傳男友欲出100萬私了,父親表示要嚴懲兇手。

李倩月生前喜歡在社交媒體發布照片。

李倩月生前喜歡在社交媒體發布照片。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三人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洪嶠、原審被告人祁文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二人的行為均構成盜竊罪。洪嶠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應數罪並罰。在故意殺人共同犯罪中,洪嶠系犯意提起者,並實施具體組織及指揮行為,提供相應資金和部分作案工具,設計誘騙被害人李某月至案發地,提供李某月的行程信息,罪責最為突出。

張晨光、曹澤青與洪嶠共謀,具體實施殺人行為,共同致李某月死亡,罪責相當,三人均為主犯。洪嶠無視他人生命,作案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且翻供否認指使殺害李某月,毫無悔罪之心,應依法懲處。張晨光、曹澤青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責小於洪嶠,且具有坦白情節,判處二人死緩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李倩月被邀到雲南猛海旅遊,其間被男友殺害。

李倩月被邀到雲南猛海旅遊,其間被男友殺害。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法院駁回3人上訴,女死者男友維持死刑。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法院駁回3人上訴,女死者男友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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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住持竟是「逃亡23年殺人犯」還已成家 浙江警連跨3省抓捕歸案

2024年04月21日 14:20 最後更新:15:46

內地一逃犯在逃亡期間冒用他人身分躲在寺廟內當住持,在外育有一兒一女,逃亡23年後近日終被浙江溫州警方抓獲。

收到線索立即前往排查

據報導,今年3月底,鹿城警方收到一條線索,2001年發生在市區一賓館裡的一起命案的逃犯李姓男子,可能出現在廣東揭陽一帶。專案組中的3名警察立刻驅車1000多公里前往廣東揭陽。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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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警察在當地逐一排查線索,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一間寺廟中的住持。不過,警方抵達寺廟後,對照鎖定的目標嫌疑人,發現該住持的長相與李姓男子判若兩人。

奇怪住持身份成疑 在外竟育有兒女

經調查發現,該住持對外自稱姓劉,是寺廟的負責人。為了能進一步確認該和尚的身分,警方一邊對寺廟進行秘密排查走訪詢問,一邊對該和尚的生活軌跡、關係行為進行再研判。經過分析,警方掌握到該住持在外的「妻子」,並發現兩人育有一兒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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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夢中被捕 承認自己是殺人犯

警方在各種線索證據之下,決定到住持一家居住的租屋處進行逮捕。李姓男子在睡夢中被警方逮捕,並當場承認,自己就是2001年在溫州、寧波以殘忍方式接連殺害2人的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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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輾轉逃亡多地 冒用他人身份當主持

李姓男子坦言,案發後他逃竄至四川、湖南一帶,其間撿到一張名為劉某的身分證,於是便冒用了劉某的身分在一佛學院學習。 2008年,他輾轉逃至廣東揭陽,以劉某的身分在當地一處寺廟內生活至今,並當上住持。為了瞞天過海,他在寺廟周遭加裝監視器,以躲避警方,在外也都會靠化妝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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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警方橫跨三省歷經9小時押解李姓男子回溫州,溫州、寧波兩起23年命案積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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