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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藐視法庭罪成囚3年6個月 許智峯:政治審訊

政事

4項藐視法庭罪成囚3年6個月 許智峯:政治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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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藐視法庭罪成囚3年6個月 許智峯:政治審訊

2022年09月29日 13:08 最後更新:13:33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年宣布流亡海外,早前被裁定4項藐視法庭罪成,陳慶偉法官29日在高等法院判處其監禁3年6個月,須付懲罰性訟費。身在海外的許智峯於社交平台聲稱,對於判刑「嗤之以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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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批評,法庭針對異見進行「政治審訊、判刑」,並稱法官在判詞中指他不回港審訊的行為損害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惟真正徹底毀掉司法公義的是法官,批評他「為政權背書」,更嘲諷法庭「對著空氣判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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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前年獲法庭批准在保釋期間赴丹麥外訪,惟他抵達後宣布流亡,律政司控告許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涉提供錯誤訊息誤導警方相信其外訪後會回港受審,亦沒有按原定保釋條件出庭應訊,今年6月裁定他4罪成立。陳慶偉法官判處其監禁3年6個月,並斥許智峯毫無悔意,精心安排騙局嚴重打擊大眾對司法的信心,行為不僅戲弄刑事司法制度,更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律政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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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表示對於判刑「嗤之以鼻」。資料圖片

許智峯表示對於判刑「嗤之以鼻」。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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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譴責許智峯披露司法人員個資 稱構成「起底」罪行

2024年03月04日 15:46 最後更新:19:4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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