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廣告從業員今年8月在尖沙咀一間火鍋店內,向警員出示屬於家人的針紙,被控一項企圖誤導警員而提供虛假資料罪。案件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考慮到案發時疫情不算最嚴重,判罰2,000元。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8時許警方到餐廳查酒牌,期間被告應警員14153要求,出示手機上「安心出行」及身份證,但被發現該疫苗接種紀錄的個人資料與他不符。被告未有就此作出解釋,被捕後警誡下承認因未達疫苗接種的要求,故使用家人的疫苗紀錄外出用膳。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出於健康考量而未有打針,當日只是與同事用膳,自知一時愚昧,現已接種兩劑疫苗,望法庭寬大處理。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李讓隆,被控於2022年8月26日,在尖沙咀厚福街8號16樓8號鋪「胡爐」,意圖妨礙達到公正的目的,而向警員14153提供虛假資料,即用其手提電話向該警員展示屬於另一人的疫苗接種紀錄,以企圖誤導對方相信他已遵守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6(1)條發出的指示。

廣告從業員涉向警員出示屬於家人的針紙,被控一項企圖誤導警員而提供虛假資料罪。資料圖片

廣告從業員涉向警員出示屬於家人的針紙,被控一項企圖誤導警員而提供虛假資料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