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北總區人員一連兩日(12至13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GOLDENSUN)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行動中,人員在大埔、屯門、元朗、天水圍及上水拘捕共9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7至83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1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扣查13部電動單車。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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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人員一連兩日(12至13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GOLDENSUN)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行動中,人員在大埔、屯門、元朗、天水圍及上水拘捕共9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7至83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1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新界北總區人員一連兩日(12至13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GOLDENSUN)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行動期間,人員亦向區內市民派發相關宣傳單張,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保障市民安全。
行動中拘捕13男女。
新界北總區人員一連兩日(12至13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GOLDENSUN)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行動期間,人員亦向區內市民派發相關宣傳單張,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13被捕男女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
行動中拘捕共9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保障市民安全。
警方扣查13部電動單車。
警方在上水及粉嶺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4人。
警方指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全部人獲准保釋,6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被捕4人,包括兩名本地男子、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6至66歲。涉案的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涉案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