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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三級火 消防證肇事工廈有人居住

社會事

長沙灣三級火 消防證肇事工廈有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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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三級火 消防證肇事工廈有人居住

2016年07月08日 14:25 最後更新:15:14

長沙灣元州街昌發工廠大廈發生的三級火,焚燒近9小時後大致被救熄。消防員在大廈巡查後發現疑似劏房單位及迷你倉,懷疑有違規使用或有人居住,會將個案轉介政府其他部門,包括屋宇署跟進。屋宇署表示,會翻查資料,了解有否違規。

消防處署理副消防總長(九龍)曾偉明

消防處署理副消防總長(九龍)曾偉明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消防安全)曾永鴻則指出,消防處早前派員巡查肇事大廈,發現有6個迷你倉,消防之前已巡查兩個,發現似乎不太符合逃生安全的規定。而昨晚發生大火後,消防員再到場巡查,初步發現有2至3間房有人居住,懷疑有違規使用或有人居住的情況。他表示,已將相關個案轉介政府其他部門,包括屋宇署跟進。

長沙灣元州街昌發工廠大廈三級火。

長沙灣元州街昌發工廠大廈三級火。

署理副消防總長(九龍)曾偉明表示,火警被大致救熄後,消防正在起火單位進行冷卻工作。他指出,起火單位於8樓,是廠房,同層有迷你倉。

他指出,起火單位於8樓,是廠房,同層有迷你倉。

他指出,起火單位於8樓,是廠房,同層有迷你倉。

曾偉明指,現時的部分單位不算劏房,而是用木板間成不同間隔,但正因如此,也增加了救火難度,因消防要在濃煙下爆破。

有消息指,消防巡查起火工廈時,要求單位內的所有人出來,以確保無人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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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業主與租客條例 14「劏房」業主被定罪罰款

2024年05月03日 18:15 最後更新:19:04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31910元。

深水埗區舊樓「劏房」立林。 資料圖片

深水埗區舊樓「劏房」立林。 資料圖片

當局指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已成功檢控255宗個案,共涉及218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6561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及或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及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其中一名業主觸犯共15宗罪行而被判處罰款1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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