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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控龔仁心詐騙追討5000萬 高院判敗訴須付訟費

社會事

商人控龔仁心詐騙追討5000萬 高院判敗訴須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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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控龔仁心詐騙追討5000萬 高院判敗訴須付訟費

2023年04月18日 18:59 最後更新:19:15

商人陳書春及他持股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指時任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以投資合作為名,騙取其5,000萬元後,把款項用作打官司爭奪龔如心遺產,要求連本帶利討回有關款項;龔仁心則指陳書春當時是匿名捐款予華懋慈善基金。歐陽桂如法官18日頒布書面判詞指,陳書春及龔仁心的供詞均不誠實可靠,經分析後認為陳書春所述的投資計畫根本不存在,故裁定陳書春指控龔仁心欺詐並不成立,即陳書春敗訴,下令陳書春需以彌償基準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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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兩名原告分別是陳書春及由他持有七成股份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四名被告依次是龔仁心、雄福有限公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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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桂如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陳書春透過卓基工程開出一張面額5,000萬元的支票,但沒有填寫收款人名字,陳書春在不清楚投資合作計畫的詳情便簽訂備忘錄,在商業上不合邏輯,亦不合乎商業原則,故認為陳書春的證據不可信,亦嚴重質疑陳書春以如此怪異的方式簽發支票。而龔仁心在庭上才指他第一次知道陳書春13年前向華懋慈善基金捐款5,000萬元,又對與本案相關的問題避而不答,更為減少與陳書春的聯繫,否認二人初次見面時他曾收過陳書春的名片,又忘記他有否陳書春的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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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陳書春指在龔仁心提及雄福董事宋女士有投資機遇,游說陳及宋一起合作房地產發展及證券投資項目,陳書春不認識宋女士,甚至不知道宋女士的全名,從未與宋女士會面,亦只與龔仁心會面約五至六次。陳書春一直不知道投資合作計劃的細節,如計劃類型、預期回報、風險、時限、其他投資者的背景等,更在沒有看到「合作投資備忘錄」草稿,便迅速開出沒有抬頭的5,000萬元支票,將支票放在一個密封的信封裏,交到華懋慈善基金的辦公室,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龔仁心矢口否認有陳書春所指的投資計畫,指他從來沒有收過涉案支票,沒有介紹過宋女士予陳書春,只能記起陳書春曾表示有意就龔如心爭產官司捐款,但沒有繼續跟進下去。法官指陳書春聲稱龔仁心提出的投資計劃屬虛假及欺詐,又稱他是因為投資計畫才給龔仁心5,000萬元,但任何人也難以形想像二人之間有一個真正的投資計畫,陳書春更把支票抬頭留空交給龔仁心來決定收款人,相信二人之間仍有很多事情沒有向法庭披露。 

法官不接納陳書春是被龔仁心誘導與宋女士合作投資,而且如陳是開支票作投資用途,陳未能解釋為何他把支票抬頭留空,法官認為陳書春所提出的案情毫無說服力,認為陳所稱的投資協議根本不存在,未能證明龔仁心欺騙他,亦沒有證據證明其餘被告串謀龔仁心欺騙他,裁定陳書春的指控不成立。 

商人陳書春控告龔仁心及華懋慈善基金等涉欺詐並追討5000萬,被裁定敗訟。資料圖片

商人陳書春控告龔仁心及華懋慈善基金等涉欺詐並追討5000萬,被裁定敗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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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書面判詞 下令華懋基金28天內支付47萬元訟費擔保

2023年05月08日 12:36 最後更新:12:36

華懋慈善基金三年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從龔如心遺產中提取款項,以支付多宗與龔如心遺產案相關訴訟的訟費,基金在申請遭駁回後提出上訴。遺產管理人申請基金須支付96.76萬元訟費擔保,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及袁家寧8日頒布書面判詞指,遺產管理人成功證明基金沒有資產,經評估下令基金需在28天內支付港幣47萬元的訟費擔保,如不按命令支付訟費擔保則會直接駁回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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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律政司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陳偉棠 、黃德偉、 莊日杰。高院法官陳嘉信早前駁回基金從遺產提取訟費的申請,原因是基金現時並非遺產受託人或受信人,故沒有資格申請彌償訟費,而且所涉訴訟均已進行審訊或終止聆訊,故是次申請亦屬不當拖延。基金提出上訴,而遺產管理人認為基金沒有資產,申請須基金支付96.76萬元訟費擔保,基金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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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認為遺產管理人成功證明基金無力償款,龔如心胞妹龔中心曾在誓章中提及華懋慈善基金目前的財政狀況,令人懷疑基金是否有能力繼續持續經營,又指如果基金無法從遺產獲得訟費開支,基金可能無法進行任何官司。而且上訴庭早在2021年已裁定基金沒有資產,下令基金支付90萬元訟費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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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一方雖指基金2020至2021年度的資產負債表顯著改善,由2019年負債5000萬元大幅減少至2021年負債250萬元,但上訴庭認為基金仍負債250萬元,審計師意見又指對基金能否繼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見基金明顯沒有資產。基金補充指,它去年從基金理事、龔中心及龔因心獲得共750萬元的捐款,但上訴庭認為有關捐款沒有文件支持,遺產管理人一方亦指750萬元臨時捐款並不足以支付基金去年約1300萬元行政費用。

遺產管理人一方估計上訴訟費為96.76萬元,包括律師費用近38萬元及大律師費用58.8萬元,是次訟費擔保申請亦需近34萬元訟費;基金一方認為上訴訟費擔保應為約18萬元。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基金需在28日內向法庭提交47萬元訟費擔保,上訴程序暫緩至訟費擔保繳付為止,如基金不按命令支付訟費擔保,則會直接駁回其上訴。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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