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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便衣警近鏡拍攝女子胸部及雙腳 認有違公德及遊蕩罪判監禁4星期

社會事

5旬便衣警近鏡拍攝女子胸部及雙腳 認有違公德及遊蕩罪判監禁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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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便衣警近鏡拍攝女子胸部及雙腳 認有違公德及遊蕩罪判監禁4星期

2023年05月05日 13:33 最後更新:13:37

53歲便衣警員去年當值期間,在大埔公然靠近兩名女子,以手機近鏡拍攝女子胸部及雙腳。他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共兩罪,粉嶺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5日判刑時指,警察理應保護市民,但被告在執勤期間犯案,行為完全違反公眾對警察的信任,影響警隊聲譽,即使被告認罪及初犯,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遂判被告監禁4星期。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男被告伍佩偉被控於於2022年5月31日,在大埔新興花園商場地下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及於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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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因工作壓力而出現心理毛病,一直接受心理治療,表明被告承諾不會重犯,他亦將面對紀律聆訊,很大機會會失去工作,已有十分大的教訓。而被告願意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冀法庭給予機會輕判。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黃官判刑時指,被告只拍攝到女事主的外表,沒有拍攝到裙底等私隱地方,但涉案相片對焦在女事主的胸部及雙腳,侮辱女性尊嚴及侵犯女性私隱。黃官斥被告當時是當值警員,有責任保護巿民,但卻違反公眾信任,在當值時作出有違公德行為,令案情嚴重。黃官續指,被告的心理問題並不判處非監禁形式懲罰的理由,經考慮後認為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判處被告入4星期。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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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女生校服闖佛教大雄中學斷正逃去 36歲醫生認罪判感化12個月

2024年04月24日 11:07 最後更新:13:02

36歲被告任職醫生被告早前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

一名醫生去年11月涉嫌穿著夏季白色女生的校服,闖入長沙灣佛教大雄中學,期間被老師發現後逃去,其後被捕。被告早前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

佛教大雄中學圖片

佛教大雄中學圖片

辯方引述感化官報告指報告正面,被告無案底、重犯機會低,今次得到很大教訓,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

法官在判刑時指,本案控罪嚴重,足以判監,但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認罪顯示悔意,被告亦有家人支持及得到相當大教訓,值得給予機會,感化令屬合適判刑。被告期間須遵守感化官指示,如果感化官指示參加小組計劃或接受心理治療等,被告亦須依從。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6歲被告任職醫生,他承認於去年11月20日,在長沙灣佛教大雄中學遊蕩,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案發當日,佛教大雄中學一名女教師在午飯時間,看見作「女學生」打扮的被告走往2樓,於是上前截停被告並詢問。被告被追問是來自哪一班時,跑下樓梯並逃離學校,向蘇屋邨方向逃去,校方於是報警。調查發現,被告在案發前先駕駛私家車到蘇屋邨停車場,下車時穿戴假髮、眼鏡、口罩及女生校服,並以此裝扮進入學校正門,同日晚上被告在住所停車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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