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5月5日於沙田區拘捕一名41歲姓邵本地男子,涉嫌「行使虛假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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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調查顯示,該名男子涉嫌於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期間,就一宗衝紅燈及一宗超速案件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冒認其親屬填寫及簽署由警方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發出的「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訛稱其親屬為上述交通違例事項的司機,以逃避刑責。
沙田警區。資料圖片
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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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車主及司機「行使虛假文書」為嚴重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違法者可被處以14年監禁。另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主及司機有責任向警方提交於交通罪行發生時涉案車輛司機的資料,否則有機會被判處6個月監禁及罰款1萬元。
沙田男子超速衝紅燈,兩度向警訛稱親戚為司機被捕。資料圖片
跨部門多區打擊黑工及掃黃行動,拘11人,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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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聯同機動部隊及入境事務處人員,9月12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暨「烽火」(FIRESTORM)的打擊非法入境者和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11人。
行動中,人員拘捕8名內地女子、2名非華裔男子及1名內地男子,年齡介乎27歲至60歲。他們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僱用非法勞工」、「行使虛假文書」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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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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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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