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淘大衝突案侍應背囊藏鐳射筆 罪成判囚4個月准保釋候上訴

政事

淘大衝突案侍應背囊藏鐳射筆 罪成判囚4個月准保釋候上訴
政事

政事

淘大衝突案侍應背囊藏鐳射筆 罪成判囚4個月准保釋候上訴

2023年05月10日 16:01 最後更新:16:02

2019年9月14日九龍灣淘大商場逾百人因政見不合而發生衝突,27歲男侍應於彩頤居外被截停,並被搜出背囊裏有鐳射筆及行山杖,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屈麗雯裁判官5月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攜帶兩件武器到場,令警方及在場人士有潛在危險,考慮到律政司拖延兩年才提供法律意見需酌情減刑,終判入獄4個月,另考慮到被告有可能在等候上訴期間完成服刑,批准被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當日在淘大花園外大批人士聚集。資料圖片

當日在淘大花園外大批人士聚集。資料圖片

現年30歲的男被告劉佑煒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牛頭角彩霞道彩頤居外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自小喪父,現與家人關係未完成修補,而他年少時在教導所及戒毒所服刑時曾認為自己被遺棄在世界角落,但他過去12日還押期間有不少親友及同事探望,與他過往兩度服刑的體驗截然不同,希望好好珍惜與親友的關係,另認為本案在案發後3年半仍未判刑,冀法庭酌情減刑。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屈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因本案被影響穩定生活及工作,並影響其晉升機會,但被告案發當日管有涉案鐳射筆及行山杖,可對人體造成傷害,放在背囊容易取出使用,當時現場多達3000至5000人,十分嘈吵及混亂,不同政見人士情緒高漲,被告攜帶涉案兩件武器在現場附近不停徘徊,雖然實質沒有使用,但絕對有可以在混亂之中利用武器傷害他人的潛在危險性。

屈官續指被告明知警方曾使用催淚彈及胡椒噴霧,現場發生事故並非意料之外,被告仍然有備而來,兩件武器對警方及在場人士所帶來的危險顯而易見,可見本案並非輕微,需判處具相當阻嚇性的刑罰。屈官認為控方沒有延誤檢控,警方完成調查後把鐳射筆交予專家檢驗,在短短七個月內已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但認為律政司用兩年時間才為本案提供法律意見並不合理,有關拖延對被告不公,影響其更生機會,決定就檢控拖延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處監禁4個月。

案件在東區法院判刑。

案件在東區法院判刑。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涉藏攻擊性武器 警深水埗拘10男4人未成年

2024年04月17日 02:53 最後更新:08:31

警方在深水埗拘捕10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其中4人為未成年。

警方表示,在17日晚上9時許接獲途人報案,稱在深水埗偉智里1至3號對開有多人手持球棒形跡可疑,並登上兩輛私家車離開。警方其後在窩仔街與石硤尾街交界截獲該兩部私家車,在車上檢獲五支長約80厘米的球棒。

貨料圖片

貨料圖片

經初步調查,兩車上10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被捕人士都是男性,年齡介乎13至31歲,其中4人仍未成年。他們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