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與3日在元朗,有人將一面國旗及一面區旗從欄杆上拆下,並丟進明渠的案件有關。
被捕男子36歲,涉嫌刑事毁壞,正被扣查。
3日晚上6時許,警方接報指懷疑一名男子在港鐵朗屏站對開,將一面國旗及一面區旗從欄杆上拆下,並把兩面旗幟丟進明渠,其後逃去。警員經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後,在天水圍拘捕涉案男子。
政事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與3日在元朗,有人將一面國旗及一面區旗從欄杆上拆下,並丟進明渠的案件有關。
被捕男子36歲,涉嫌刑事毁壞,正被扣查。
3日晚上6時許,警方接報指懷疑一名男子在港鐵朗屏站對開,將一面國旗及一面區旗從欄杆上拆下,並把兩面旗幟丟進明渠,其後逃去。警員經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後,在天水圍拘捕涉案男子。
警方拘捕一名44歲男子,他涉嫌刑事毁壞馬鞍山一個道路工程地盤約200支道路維修警示燈。
警方本月16日接獲報案,指馬鞍山恆泰路道路工程地盤有約200支道路維修警示燈被人惡意毀壞。
經深入調查後,警方今天(20日)在區内拘捕一名44歲本地男子,他涉嫌「刑事毁壞」。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刑事毁壞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