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就推動大宗交易(非自動對盤交易)納入互聯互通機制達成共識,實施細節和正式推出日期將另行公布。
聯合公告說,兩地證監會將指導兩地交易所及結算機構,做好大宗交易涉及的業務、技術和監管安排研究,充分徵求市場意見,制定實施方案。
香港證監會表示,大宗交易提供另一項交易機制,讓市場參與者能夠執行大額交易。在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下推出大宗交易後,南向及北向投資者可分別參與香港及內地市場現有提供的大宗交易設施。
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下的大宗交易安排,將根據各自市場現有運作模式和規定開發,並進行適當調整。
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新措施是股票互聯互通機制的另一突破,可以豐富現有的交易方式和提升交易效率,促進兩地資本市場聯通和協同發展,強化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和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和功能,感謝中央政府和相關部委大力支持。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出,引進大宗交易安排將可提升大額股份交易成交價格和時間的確定性,既讓投資者更有效地管理其資產配置和減低交易成本,同時亦減低有關交易可能對自動對盤市場所帶來的價格影響。有關措施切合兩地投資者對跨境大宗交易日益增加的需求,有利進一步提升跨境市場流動性。港府會繼續與有關內地部委和機構緊密聯繫,盡快落實有關安排。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大宗交易是實現大額交易最佳執行,並盡量減少對市場價格影響的重要交易機制,舉措將增強兩地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及鼓勵更多海外投資者,透過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參與A股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