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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6名司機 涉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

社會事

警方拘6名司機 涉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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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6名司機 涉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

2023年09月07日 15:43

警方在全港多區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拘捕6名司機,年齡由30至56歲,全部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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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新界北及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根據情報,於本周一至周三採取聯合行動,在全港多區共租用3輛私家車及3輛輕型貨車,並派員喬裝乘客,當到達目的地時,警員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6名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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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涉案車輛都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其中3輛私家車及1輛輕型貨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警員已將有關車輛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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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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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擊「港車北上」白牌車 喬裝乘客放蛇拘一名49歲男司機

2024年01月19日 09:13 最後更新:09:37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於18日在區內進行代號「破繭」(CELLBREAKER)的行動,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用途。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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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在網上平台租用一輛持有「港車北上」配額的私家車由香港前往中國內地。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49歲男司機,他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涉案車輛的牌照亦可予暫時吊銷六個月至十二個月。車輛將被扣押直至有關吊銷期屆滿為止。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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