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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僱主 暴雨警告下評估必要人員需求時應考慮安全

社會事

勞工處提醒僱主 暴雨警告下評估必要人員需求時應考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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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僱主 暴雨警告下評估必要人員需求時應考慮安全

2023年09月07日 22:42 最後更新:09月08日 00:02

紅色暴雨警告現正效,勞工處說,僱主應盡早確切評估在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必要人員返回工作地點當值。

政府表示,僱主評估必要人員需求時,應考慮有關僱員的安全,包括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往返工作地點,或在家工作的可行性。

如果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工作時間內發出,除非會有危險,否則在戶內工作僱員應如常工作。至於在戶外及空曠地方工作的僱員,主管人員應在可行情況下,盡快暫停所有戶外工作,並安排僱員到安全的地方暫避,直至天氣情況許可,才恢復工作。

勞工處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僱員在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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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顧會就「418」達共識 放寬以4星期工時計算 門檻為68小時

2024年02月01日 13:56 最後更新:14:07

勞顧會就檢討《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俗稱「418」的規定達成共識,將有關規定放寬為以4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4星期工時門檻則定為68小時。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根據現行規定,無論全職或兼職僱員,如受僱於同一僱主工作4星期或以上,每星期工作滿18小時,則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如符合《僱傭條例》訂明的相關條件,可享有一系列僱傭福利,例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勞顧會今討論後達成共識,將相關規定放寬為以4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4星期工時門檻則定為68小時。
 
勞工處表示,有關修訂有助加強保障較短工時僱員的權益,政府將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並開展相關的法例修訂工作,完成草擬後的修訂草案會提交立法會審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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