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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消防隊長訛稱單位自住以欺詐八成按貸 判囚10個月

社會事

高級消防隊長訛稱單位自住以欺詐八成按貸 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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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消防隊長訛稱單位自住以欺詐八成按貸 判囚10個月

2023年10月10日 15:28 最後更新:15:28

消防處一名高級消防隊長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10日被判囚10個月,兩項控罪刑期同時執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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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一名高級消防隊長涉嫌訛稱購買一個單位自住,以欺詐一間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批出八成按揭貸款,涉款約780萬元。他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10日被判囚10個月,兩項控罪刑期同時執行。

辯方求情時指,案件有獨特之處,在一般情況下,非自住的物業仍可獲批五成貸款,而當銀行及保險公司知道被告並非自住時亦沒有即時作出行動,可見事件對銀行及保險公司的影響低。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炳宙表示,被告是申請八成按揭貸款不是申請五成,若銀行知道物業並非自住用途根本不會批出貸款,認為辯方扭曲事實。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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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定罪基礎是被告藉騙取回來的貸款獲得利益,包括購入965萬元的單位及賺取22個月、約共46萬6千元的租金,又說金管局訂出的物業貸款比率,目的是阻止像被告一樣資金不足的業主購買相關物業,防止樓宇泡沫爆破,被告欺騙銀行貸款以購買物業的行為正正破壞了公眾利益。

法官說,考慮到被告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節省了法庭時間,過去曾做義工、向慈善機構捐款、於疫情時義務參與防疫工作,構成合理減刑因素,予以減刑2個月,判處被告監禁10個月,又認為辯方指判監是「前途盡毀」的說法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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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隱瞞欠債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14萬貸款 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4年04月03日 18:00 最後更新:18:18

一名47歲警員因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超過14萬元貸款,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已向儲蓄互助社歸還款項,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警員林俊杰,指他於2021年2月和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互助社批出兩筆貸款共超過14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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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是在接獲警方轉介後展開貪污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1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最少共約125萬元貸款仍未償還。若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資料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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