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務人員的私家車車窗被毀壞,車內一部屬於政府財物的平板電腦懷疑被人盜去,案件列作車內盜竊及遺失政府財物,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警方表示,平板電腦內並沒有儲存個人資料。
本星期一晚上近9時,這名休班警員報案表示,他們泊在上水聯興街的私家車車窗被毀,警方呼籲市民如拾獲平板電腦,應立即致電999或把平板電腦交到就近的警署。
警方以爆竊罪拘捕一名28歲本地女子,她涉嫌偷取一部價值5000元的平板電腦。
警方於前日接報,觀塘開源道一幢工廈內的一個分租單位遭人爆竊,單位內一部平板電腦被偷走,警方其後翻查閉路電視,於同日晚上拘捕涉案女子,她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指,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