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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9年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成 判囚5個月2星期

政事

男子19年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成 判囚5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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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9年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成 判囚5個月2星期

2024年01月05日 18:23 最後更新:21:27

一名27歲男子在2019年8月31日,在油麻地港鐵站月台被發現管有鐳射筆、摺刀、彈射器連鋼珠等,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5個月2星期。

港鐵油麻地站月台。 資料圖片

港鐵油麻地站月台。 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警員在油麻地站月台截查被告,沒有在他身上搜出身份證及八達通,但其後在升降機內發現一個黑色背囊,內有被告身份證、八達通及涉案物品,包括1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1個鎚子連1把摺刀、1把彈射器、64粒鋼珠、53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

裁判官說,被告過去品格良好,案件存在4年延誤,被告已成家立室及揭開人生新一頁,女兒去年出生,加上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涉案武器,或導致任何人受傷,以6個月2星期作量刑起點,並酌情減刑,判被告監禁5個月2星期,希望被告服刑後盡快重投社會,繼續養家。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相信,被告是受到社會風氣影響判斷,他有明顯悔意及得到家人朋友的支持,相信他日後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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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攜兩鐳射筆判囚5個月 裁判官:可致重大傷害幸沒使用

2023年11月17日 16:37 最後更新:16:56

2019年10月一場集會演變為警民衝突,一名男子在旺角附近攜有兩支鐳射筆被捕,事隔兩年半後被控,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5個月。

裁判官林子康。 資料圖片

裁判官林子康。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40歲被告身世值得同情,20歲中學畢業後打算投身社會,因腦癇症病發入院,一度昏迷留醫深切治療部,出院後曾任職搭棚,工作期間再次暈倒,過去10年聽從醫生意見,無法工作,依靠綜援為生,遇上有壓力或緊張時會容易病發。被告父母離異後,父親之後離世,目前被告獨居。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表示,案件控罪相當嚴重,被告管有兩支3B級別鐳射筆,可以造成重大傷害,幸好被告沒有實際使用,裁判官形容被告經歷坎坷,長年因頑疾無法工作,依靠綜援為生,被捕以來長時間承受精神壓力煎熬仍行為良好,獲善導會社工的正面評價,法庭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酌情減刑1個月,希望被告服刑後重投社會繼續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