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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辦「取締劏房民間商討日」 住戶倡設熱線主動申報助識別潛在劏房

社會事

民間辦「取締劏房民間商討日」 住戶倡設熱線主動申報助識別潛在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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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辦「取締劏房民間商討日」 住戶倡設熱線主動申報助識別潛在劏房

2024年01月07日 16:21 最後更新:17:47

施政報告宣佈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重點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等。劏房支援連線與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舉辦「取締劏房民間商討日」,聯同80多位劏房居民、學者及立法會議員,討論取締劏房的細節及相關政策配套,期望將民間聲音反映給政府部門。

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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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參與討論的劏房居民表示,政府應首先取締居住環境惡劣的劏房,包括無窗、只提供床位、石屎剝落,以及衛生條件差的單位。有劏房戶建議,政府應成立登記電話熱線,供劏房戶主動申報居所,以助識別本港潛在劏房。

嶺南大學研究生院、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教授邱勇表示,要做到「告別劏房」,短期內應先為全港劏房進行登記,遏止「違規」劏房的數目增加。他說,政府需要分先後、有序地處理劏房問題,於界定劏房定義、安置劏房戶及取締劏房三方面小心處理。他估計,政府進行入屋登記時可能會遇到困難,或致未能準確辨識劏房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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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林筱魯表示,取締劏房雖然急切,但認為政府制定取締劏房的標準時不可以躁動,不希望出現令居民最終居住的環境變更差情況。他認為,當局可以先從修訂建築物條例及建築物管理條例入手,針對僭建及違規建築物,並借助物管公司,幫忙觀察物業內是否存在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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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劏房業主違規未在期限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共罰3萬2千

2024年04月19日 18:05 最後更新:20:01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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