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政府宣布垃圾徵費的法定生效日期改為8月1日,政府部門則先於原定的4月1日先行先試。對於有意見提到垃圾徵費實施後管理公司可能濫收費用的問題,香港房屋經理學會作出以下回應:
作為專業的房屋經理,我們非常重視管理費用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並致力於確保管理費用的合理性和公共開支的有效運作。為此,我們希望透過講解屋苑的財務管理,讓業主明白當中運作,保障業主們的權益及減少不必要的誤會。根據法例要求,屋苑每年的財政預算均需公開諮詢業主的意見,預算案內詳列每項開支的金額,如屋苑有成立業主組織,預算案更會先由業主組織審視後才作諮詢。同時,管理公司須就屋苑的收入和支出每季發出財務報表,清楚列明每項收入和支出金額,然而,不少管理公司為提高透明度,採取每月發出財務報表的安排,住户亦可以從中清楚了解清潔方面的支出。如果原預算的清潔開支無法涵蓋實施垃圾徵費後的支出,管理公司才會考慮進行調整,並會按照實際增加的開支調整清潔合約費用。
事實上,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是以信託形式存入為屋苑開設的獨立户口內,用作支付因為管理屋苑公共部分的營運費用,例如清潔合約或者徵費生效後的額外支出,並且大部分的支出都是實報實銷的,管理費的盈餘也會保留在屋苑的信託戶口中,屬於屋苑全體業主所有。
因此香港房屋經理學會鼓勵業户和其屋苑管理公司及業主組織之間的積極溝通,確保管理費用的使用符合公眾利益和屋苑的實際需求,及維持屋苑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