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已有20年的社會討論,有足夠的社會共識,現在最重要是交給立法會和政府精準制定相關的法例,完善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和制度保障。
梁美芬指,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第23條立法諮詢期為一個月,其實從2003年開始,第23條立法已經醞釀了20年,可以期間每一天都是諮詢期。由於20年前被別有用心的人政治化、妖魔化抹黑,導致香港將這個重要的憲制責任一拖再拖。如今經歷2019年黑暴後,香港社會已經達成共識,沒有安全穩定就沒有繁榮發展,社會混亂受影響最大的是普通市民,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如果是真空的,法律就沒有辦法去保障普通市民的生活,因此她認為一定要快,用最有效的方式完成第23條立法。
梁美芬相信,這次立法一定會做到保障人權,維護法治,提供機制有效落實和執行與香港國安法兼容的第23 條本地法例,包括完善執法制度,和完善訴訟程序等。她這次立法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縱觀歐美國家,涉及國安的法例都是非常嚴格的,美國最少有二十一部,英國最少十四部,加拿大最少五部,新加坡最少六部,澳洲最少四部,新西蘭最少兩部,因此香港就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完全符合國家需要,和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的國際標准。
她又指,澳門在2009年已完成立法,至今沒有人因為觸犯該條例而受到懲罰,所以香港完成這個憲製任務其實是彌補法律的真空,市民反而不會因為誤解而犯法,更好的保障香港市民生活,早一日立法可以「早一日減少風險」,讓市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