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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李家超:條例本月23日正式生效 無後顧之憂全力聚焦經濟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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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李家超:條例本月23日正式生效 無後顧之憂全力聚焦經濟民生

2024年03月19日 19:01 最後更新:22:12

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將簽署有關法案,並於本月23日刊憲及公布實施,即於本月23日正式生效。

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晚上接近7時,89名在席議員全票通過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破例投票。

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晚上接近7時,89名在席議員全票通過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破例投票。

李家超在立法會表示,今日是香港的歷史時刻、特區第六屆政府和第七屆立法會終於共同完成光榮使命的歷史時刻、香港特區共同譜寫光榮歷史的驕傲時刻。《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李家超說今年是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不負中央所託及國家信任,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終於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及歷史使命。

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李家超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讓香港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外國情報單位的陰謀陷阱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可有效防範「黑暴」、「顏色革命」、「港獨」和暴力破壞。

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晚上接近7時,89名在席議員全票通過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破例投票。

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晚上接近7時,89名在席議員全票通過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破例投票。

李家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符合三個原則,體現三個重要目標及有四個特點。

李家超說,三個原則已寫入條文,包括「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以及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防範,依法制止和懲治。

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三個重要目標包括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及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特區的繁榮和穩定。

至於四個特點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互相銜接、兼容和互補;條例借鑑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經驗,但最終按香港實際情況予以落實;條文按現行《普通法》慣常用語編寫,詳細清晰,容易明白;以及完善過時及不足的法律。

李家超感謝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領導整個立法會,支持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確保審議全面按程序有序進行,又感謝法案委員會及內務委員會各委員。他說審議過程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為目標,既高質、亦高效,體現「愛國者治港」的最高價值,讓特區光榮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神聖任務,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共同創造一個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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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林定國稱新法例無損新聞自由 無論對政府批評有多尖銳

2024年04月29日 09:07 最後更新:10:06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絕對無意、實際上亦不會對新聞自由施加任何額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評政府的自由,無論該些批評有多尖銳和嚴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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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新聞界只要貫徹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報道的最基本專業守則,毋須特別顧慮會違反法律,包括新條例中針對國安風險的規定。

林定國以「變與不變」為題在《明報》撰文,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礎,亦是香港的獨特優勢之一,強調「不需變、不可變、不能變」是普通法法治背後的價值觀和目標,法律必須保障基本人權自由,但亦必須同時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至於「能變、可變、需變的」,林定國認為是具體詳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條文,以確保因應環境轉變仍可有效落實體現普通法制度的核心價值觀和目標。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例子,法例補上國安法律的「短板」,亦充分尊重基本人權自由,沒動搖普通法法治的價值觀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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